招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信号灯公开询价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信号灯公开询价公告)公开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BXZ2023-027)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信号灯公开询价采购发布公告。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技术性能指标
1、红、白、绿、三色信号光源可任选两种配置为长明信号,其连续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可视距离5000米以上。
2、灯具头部采用新型LED固态光源作照明,可为各种工作场所提供移动工作照明;采用聚光照明设计,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选择。
3、人性化的尾灯警示设计,可在日常工作中向身后发出警告 以消除危险和隐患,保障安全。
4、采用高能无记忆电池,充放电性能好,容量高,自放电率低,经济环保。
5、运用编程IC控制电路,两种信号光源及信号与照明之间可随意无间隔转换,并具有互锁功能,按钮式开关操作简单,切换方便。
6、特殊的电路设计具有防止电池过放和灯具短路保护功能;智能型充电器设有过充、短路保护和充电显示装置。
7、外形美观,结构紧凑,体积小,重量轻;携带方便,既可手持,也可随身腰挂、袋装,或用系绳挂在身上。
8、规格参数
三、包装、售后服务等内容:
1.包装:
(1)包装形状应适合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包装外部不能有突出的棱角及钉、钩、刺等,包装要清洁、干燥、没有异味和油腻。
(2)货物的外包装上必须牢固地粘贴有写明货物的件数、毛重量和目的地的标签,并根据需要贴挂表明货物特性或操作上须注意事项的标贴,同时在货物侧面应写明收货人的姓名和详细地址。
2.售后服务:
(1)对产品实行“三包”,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责任。
(2)对有关产品使用知识及相关注意事项应做必要说明或培训。
(3)要求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本身造成设备或相应的配件损坏,由报价人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到货地点:。
4.运输方式:汽车运输,供方负责采购物资的运输、装卸工作。
5.交货期:合同签订购后10日内到货,保证正常供应,影响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失,一切由供货方承担。
6.交货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
7.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报价单位商务资质要求:
1.不是国铁集团处罚期内和列入黑名单供应商(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查询结果中“处罚期内”和“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2.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的无行贿犯罪的结果截图)。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且是生产厂家,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税率为13%。
五、报价要求:
(一)报价时间: 截止2023年12月21日,17时00分。
(二)报价人需为国铁平台注册企业,并在国铁平台网上报名。
(三)报价文件为一正一副,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胶装装订成册,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于2023年12月22日17点前邮寄或携带至包头西站。收件人:吴工,电话13664771318。未在国铁平台报名,只提供报价文件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厂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有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取消其资格,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站有权依法追究报价人的责任。
(五)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吴工,13664771318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包西站
日期:2023年12月17日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信号灯公开询价采购发布公告。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 采购项目
序号 | 物资编码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 信号灯 | 红绿白 | 套 | 130 |
二、技术性能指标
1、红、白、绿、三色信号光源可任选两种配置为长明信号,其连续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可视距离5000米以上。
2、灯具头部采用新型LED固态光源作照明,可为各种工作场所提供移动工作照明;采用聚光照明设计,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选择。
3、人性化的尾灯警示设计,可在日常工作中向身后发出警告 以消除危险和隐患,保障安全。
4、采用高能无记忆电池,充放电性能好,容量高,自放电率低,经济环保。
5、运用编程IC控制电路,两种信号光源及信号与照明之间可随意无间隔转换,并具有互锁功能,按钮式开关操作简单,切换方便。
6、特殊的电路设计具有防止电池过放和灯具短路保护功能;智能型充电器设有过充、短路保护和充电显示装置。
7、外形美观,结构紧凑,体积小,重量轻;携带方便,既可手持,也可随身腰挂、袋装,或用系绳挂在身上。
8、规格参数
序号 | 参数名称 | 单位 | 数值 | ||||
1 | 额定电压 | V | 3.7 | ||||
2 | 额定容量 | Ah | 4 | ||||
3 | 光源 (LED) | 灯头照明光源 | 功率 | Ma | 3 | ||
灯尾警示光源 | 1 | ||||||
主光源光通量 | lm | 120 | |||||
平均使用寿命 | h | ≥100000 | |||||
4 | 连续工作时间 | 主光源 | h | ≥16 | |||
尾警光源 | ≥20 | ||||||
5 | 充电时间 | h | 6 | ||||
6 | 电池使用寿命 | 循环 | 1000 | ||||
7 | 外形尺寸 | 外径 | mm | 60 | |||
长度 | 186 | ||||||
8 | 重量 | g | 800 |
三、包装、售后服务等内容:
1.包装:
(1)包装形状应适合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包装外部不能有突出的棱角及钉、钩、刺等,包装要清洁、干燥、没有异味和油腻。
(2)货物的外包装上必须牢固地粘贴有写明货物的件数、毛重量和目的地的标签,并根据需要贴挂表明货物特性或操作上须注意事项的标贴,同时在货物侧面应写明收货人的姓名和详细地址。
2.售后服务:
(1)对产品实行“三包”,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责任。
(2)对有关产品使用知识及相关注意事项应做必要说明或培训。
(3)要求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本身造成设备或相应的配件损坏,由报价人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到货地点:。
4.运输方式:汽车运输,供方负责采购物资的运输、装卸工作。
5.交货期:合同签订购后10日内到货,保证正常供应,影响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失,一切由供货方承担。
6.交货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
7.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报价单位商务资质要求:
1.不是国铁集团处罚期内和列入黑名单供应商(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查询结果中“处罚期内”和“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2.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的无行贿犯罪的结果截图)。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且是生产厂家,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税率为13%。
五、报价要求:
(一)报价时间: 截止2023年12月21日,17时00分。
(二)报价人需为国铁平台注册企业,并在国铁平台网上报名。
(三)报价文件为一正一副,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胶装装订成册,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于2023年12月22日17点前邮寄或携带至包头西站。收件人:吴工,电话13664771318。未在国铁平台报名,只提供报价文件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厂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有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取消其资格,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站有权依法追究报价人的责任。
(五)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吴工,13664771318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包西站
日期:202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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