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石家庄铁道大学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项目-A标段中标公告
金额
53.4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htc-gc-2023-0198/a
预算金额56.3万元
招标公司石家庄铁道大学
招标联系人王永强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孔博阳010-63905924
中标公司河北豫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3.48万元
中标联系人马纯纯
公告正文
石家庄铁道大学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项目-A标段中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项目-A标段
采购编号:XHTC-GC-2023-0198/A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永强 0311-8793656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80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孔博阳 010-63905924
采购预算金额:56.3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通知书载明之日起40日历天。
招标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8日
定标日期:2023年06月25日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12网上开标室7机位)
评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516评标室
成交标的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项目-A标段
成交供应商:河北豫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2MA085QAQ92
成交价格:534850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与光华路交口居然之家广场7b-5三楼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刘忠涛(组长)、谢治国、李玉安(采购人代表)
A标段无效投标:中建鑫晟建筑有限公司无效二次报价(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二次报价);石家庄中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无效二次报价(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二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孔博阳
联系电话:010-63905924
受理质疑电话:010-63905903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优惠费率执行(优惠费率为70%);由成交供应商支付8136元(A标段:3744元;B标段:4392元)。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石家庄铁道大学校园网
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项目-A标段
采购编号:XHTC-GC-2023-0198/A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永强 0311-8793656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80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孔博阳 010-63905924
采购预算金额:56.3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通知书载明之日起40日历天。
招标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8日
定标日期:2023年06月25日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12网上开标室7机位)
评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516评标室
成交标的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项目-A标段
成交供应商:河北豫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2MA085QAQ92
成交价格:534850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与光华路交口居然之家广场7b-5三楼
序号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工期 | 项目 经理 | 职业证书 | 金额 (元) |
1 | 石家庄铁道大学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项目-A标段 | 部分公共建筑、1、2、9号等学生公寓公共部位、宿舍墙面、顶棚涂料粉刷,油漆墙裙和油漆木门翻新;9号学生公寓壁柜拆除、修补等零星维修。 | 中标通知书载明之日起40日历天 | 马纯纯 |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冀213112146106 | 534850 |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刘忠涛(组长)、谢治国、李玉安(采购人代表)
A标段无效投标:中建鑫晟建筑有限公司无效二次报价(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二次报价);石家庄中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无效二次报价(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二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孔博阳
联系电话:010-63905924
受理质疑电话:010-63905903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优惠费率执行(优惠费率为70%);由成交供应商支付8136元(A标段:3744元;B标段:4392元)。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石家庄铁道大学校园网
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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