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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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根据《贵阳贵安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筑人社发〔2024〕2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乌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办学条件好、信誉度高、培训质量高、就业率高的培训机构为乌当区开展政策性补贴职业技能培训。现就本次遴选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培训实施时间
签订服务协议后一年内
二、定点机构拟遴选数
按得分排序由高到低选取入围培训机构,原则不少于5家(含创业培训和项目制培训),评审得分不得低于60分。
三、申报定点机构的范围
(一)经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得开展职业培训所需办学许可证、技能培训资质,且在贵阳贵安范围内正常经营的职业培训机构,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持有合法有效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经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且在贵阳贵安范围内正常经营的技工院校及职业院校,事业单位持有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应注明具备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注册地不在贵阳贵安范围内的,需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跨市(州)认定定点机构的要求。
四、申报定点机构的条件
(一)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有关经营(运营)异常名录或违法失信单位名单,无不良记录。在申请成为定点机构前应已持续稳定经营超过 3 年以上,其中新职业新业态工种和急需紧缺工种可放宽至一年以上。对有年检要求的需提供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二)办公场地及设备能满足工作需要,办公面积不少于50 平方米及以上,配有满足办公需要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通信设备和档案柜等设备。
(三)具备不少于 4 间(60 人/间,共 300 平方米及以上)标准化理论课教室,教室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应同时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安全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有关规定。
(四)认定工种需在人社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工种范围内。具备培训相应专业(工种)所必需的培训场所(租赁场地的,剩余租赁期不低于 3 年)、有满足培训专业(工种)匹配的实操教学需要的操作场地、设施设备和培训管理所必需的视频监控、录像设施设备。
(五)具有稳定、合格、结构合理的教师和管理队伍。教师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适应的教师上岗资格,每个申报工种的专职教师人数不少于该工种教师总数的 1/3。理论课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实操教师应具有职技院校以上文化程度并与其培训工种至少高一级的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六)具有健全的教学、财务、设备设施、卫生安全管理及教师、学员管理等规章制度,熟悉贵州省、贵阳市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文件,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贵州省、贵阳市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规定。
(七)申报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场地及设施设备要满足实现移动桌椅呈“U 型”或“岛型”摆放,有面积不少于 60平米的标准化教室 2 个(含)以上,同时拥有投影仪、黑白板、多媒体讲台等教学设备以及教材教具满足《创业培训教材设备教具清单》。申报网络创业培训的机构至少具备 30 台电脑及优质网络资源(建议不低于 100 兆带宽独享),申报创业项目的培训机构每班应配备一套 SIYB 实操沙盘教具包。
(八)申报机构近三年无大规模的信访及投诉、舆情事件等情况发生,在年审评估中评定为合格,法定代表人、申报机构举办者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4年乌当区职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请表》(附件1)。
(二)培训资质资料。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提供机构批复文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有年检要求的需提供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三)信用资料。提供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报告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四)培训场地资料。自有场地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场地的提供有效的租赁协议、租金支付记录、产权证明。提供房屋安全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印证资料。
(五)教师队伍资料。提供教师队伍清单和上岗资格、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等印证资料,其中专职教师需提供本单位参保证明,兼职教师需提供聘用合同。
(六)教学能力资料。提供申请工种的教学计划安排、教材目录。
(七) 设施设备资料。提供实训设施设备和监控、考勤设备配置情况。
(八) 制度建设资料。提供教学管理、教师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
(九)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六、工作安排
(一)资料提交
1.受理时间:2024年6月27日-7月3日(9:00-17:00)。
2.提交材料要求:所需提交材料准备一式2份,须含公告中要求对应的证明材料,需胶装、盖章(含骑缝章)。
3.地址:贵阳市乌当区行政综合大楼二楼0212室(乌当区就业局培训科)
联系电话:0851-86404613
(二)资料审核
1.初审
由乌当区就业局对培训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遴选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对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履行告知义务。
2.现场评审
乌当区职业技能政策性补贴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小组对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行现场评审,包括机构办学的基本情况、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培训后就业情况、培训后跟踪服务情况等。评审组根据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等情况,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优化资源的原则,对培训机构进行评分,评审接受监督。
(三)确定培训机构
根据资格初审、专家评审、现场勘察结论,按得分排序由高到低选取入围培训机构,原则不少于5家(含创业培训和项目制培训),评审得分不得低于60分。经乌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后,即予认定为乌当区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遴选资格(已经遴选认定的,取消认定资格):
1.在培训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冒领培训补贴的,或近两年培训中被纪检机关、审计和巡察等部门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2.未按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擅自删减培训内容、缩短培训课时的。
3.履行培训协议内容,不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
4.将定点培训项目委托、转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存在私自转让培训资质。
5.发布虚假招生广告(简介),管理混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6.经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二)有意承担乌当区政策性补贴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各级各类机构要严格按照公告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相关工作人员及现场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在遴选认定过程中徇私舞弊、违规违纪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应明确联络人员及联系电话,在遴选工作中要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附件1:乌当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2:乌当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评分表.doc
贵阳市乌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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