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陵川县管道燃气居民户户内智能安全设施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金额
193.6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4/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dhw220405037
预算金额298.13万元
招标公司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悦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夏青13835640558
中标公司浙江万通管业有限公司94.26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西安森驰燃气设备有限公司99.3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YDHW220405037
二、项目名称:陵川县管道燃气居民户户内智能安全设施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西安森驰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纺六路
中标(成交)金额:993790元
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浙江万通管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万通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9426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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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陵川县管道燃气居民户户内智能安全设施改造工程
|
四、评审专家名单:赵建林 郭素芳 和龙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第一包:14907元,第二包:14140元,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陵川县梅园西街240号
联系人:赵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悦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晋城市凤城路518号金海港大厦5楼514室
联系方式:1383564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夏青
电话:13835640558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陵川.doc磋商文件---陵川.doc
394.0K
陵川县管道燃气居民户户内智能安全
设施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陵川县管道燃气居民户户内智能安全设施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YDHW220405037
采 购 人: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悦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2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9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23
第五部分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及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31
第六部分 合同原则……………………………………………………………………36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39
第八部分 相关附件……………………………………………………………………5
4
※ 温 馨 提 示 ※
尊敬的供应商朋友们:
为了保证您们顺利参与本次采购,特别提示如下:
一、您们的响应文件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进行操作,请认真研读,避免由于操作失误造成响应文件无效。
二、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响应函、报价一览表等关键部位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三、各供应商要严格按前附表须知第5项“保证金金额”的要求进行保证金的交纳,未按要求交纳导致采购时保证金无法显示等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各供应商要严格按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13项“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进行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
五、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各种工具文件以及操作手册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开标解密路径: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进入【我的项目】--【开评标】--【进入开标大厅】页面,找到开标的项目。
六、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磋商文件递交的相关时间,提前到达采购现场,否则将被拒绝进入开标现场。
七、磋商文件中凡是“黑体字”的地方均为特别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
八、获取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有疑义的地方以及认为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反映,以便统一更正。
九、您们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以及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依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欢迎广大供应商朋友们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我公司组织的各项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山西悦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陵川县管道燃气居民户户内智能安全设施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陵川县管道燃气居民户户内智能安全设施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HW220405037
项目名称:陵川县管道燃气居民户户内智能安全设施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
第一包:预算金额:¥1277730.00元 最高限价:¥1277730.00元
第二包:预算金额:¥993790.00元 最高限价:¥993790.00元
采购需求:本次磋商采购共2包;投标人只可以对其中的一包进行投标(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具体以采购需求为准,详见磋商文件)
包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第一包 | 室内燃气管道自闭阀 | 根 | 14197户 | |
第二包 | 灶具连接不锈钢波纹软管 | 个 | 14197户 |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六月底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4月18日00时00分至2022年4月23日00时00分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4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请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2年4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现场地点:晋城市城区凤城路金海港大厦5楼519会议室)
六、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子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其他事项:
2.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2.2在线投标响应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
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2.3本项目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电子投标客户端,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起30 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2.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陵川县梅园西街240号
联系人:赵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悦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晋城市凤城路518号金海港大厦5楼514室
联系方式:1383564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夏青
电话:13835640558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是否需要代理商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2 | 纸质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
3 |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 1、★供应商代表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格式见第七部分);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格式见第七部分);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打印页; 5、★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出具审计报告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和两名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证书); 6、★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证明复印件(增值税); 7、★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交纳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任意一险); 8、保函凭证复印件; 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 |
4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 1、★报价函(在报价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报价无效;格式见第七部分); 2、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4月—2022年4月)同类型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4、★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5、★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6、报价货物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具体描述; 7、详细的规划实施方案(包含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中所有商务、技术内容的要求) 8、供应商实施项目队伍构成情况及相关资格证书(格式见第七部分);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七部分; |
5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只需出具保函 | 1、保函金额(人民币): 第一包:贰万元整(¥20000元) 第二包: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2、保函(银行、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均可) (1)采用银行出具的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函应由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山西省内区域内银行出具;办理的保函需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或者提供银行自主网站查询真伪。响应文件中需提交保函及保函真伪可查询码(或其他凭据),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2)采用保险机构出具的保证保险保单/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单/保函应由山西省内区域内保险机构出具;办理的保单/保函需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或者提供保险机构自主网站查询真伪。响应文件中需提交保单/保函及保单/保函真伪可查询码(或其他凭据),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3)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函应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响应文件中需提交保函及有效的保函真伪快速查询方式(或其他凭据),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友情提示 (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函须保证真实性,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2)如被保证人不履行赔付责任,被保证人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 (3)如有保函需求可自行联系咨询18734507167。 |
6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
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本文件未列出的“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3、供应商投报“品目清单”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将优先考虑。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工信部联【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6、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7、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 8、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投标人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
8 | 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 第一包:预算金额:¥1277730元 最高限价:¥1277730元 (大写:壹佰贰拾柒万柒仟柒佰叁拾元整) 第二包:预算金额:¥993790元 最高限价:¥993790元 (大写:玖拾玖万叁仟柒佰玖拾元整) |
9 | 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 | / |
10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草案。 |
11 | 样品 | þ本项目不需提供 ¨本项目需提供样品,样品要求详见本项目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
12 | 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澄清必须及时登录查看。 |
1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 | 供应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查看情况。 |
14 | 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 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修改必须及时登录查看。 |
15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 | 供应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下载情况。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6 | 响应文件的制作及签字盖章 | 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 (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分级目录导入相关内容。 (3)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4)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按规定签署后生效)。 (5)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 (6)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的帮助文档。 |
17 |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供应商上传一份经供应商单位CA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另需提供一正四副纸质标书存档,纸质版投标文件于开标后5天内送至晋城市城区凤城路518号金海港大厦5楼514室。 |
18 | 响应文件的加密 | 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加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不接收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并提示供应商。 |
19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响应文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递交;递交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该供应商的全部响应文件。 |
20 |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 |
21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þ 是:本次开标采用远程在线开标方式(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摄像头、音箱,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 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在线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 ¨ 否 |
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
2.2 “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悦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 “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2.4 “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6 “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2.7 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2.8 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
3. 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 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
3.4 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报价人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4. 竞争性磋商费用
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的告知及获取
5.1通知的告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
5.2通知的获取
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采分散交易系统”通过账号、密码登录成功后,查看获取相关通知。
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
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内容
6.1磋商文件由下列九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及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第六部分 合同原则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八部分 相关范本
6.2 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
6.3 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4 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6.5 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
7.2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7.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答疑,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
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修改必须及时登录查看。
7.4 如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5 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
7.4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
三、响应文件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以ETB格式上传,还须打印出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9.2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规定执行。
9.3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纸质版采用双面打印胶印形式装订。封面“响应文件”为华文中宋初号加黑字体,其它为华文中宋三号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华文中宋五号字体。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审,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9.4保函:
1、保函金额(人民币):
第一包:贰万元整(¥20000元) 第二包: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2、保函(银行、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均可)
(1)采用银行出具的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函应由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山西省内区域内银行出具;办理的保函需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或者提供银行自主网站查询真伪。响应文件中需提交保函及保函真伪可查询码(或其他凭据),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2)采用保险机构出具的保证保险保单/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单/保函应由山西省内区域内保险机构出具;办理的保单/保函需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或者提供保险机构自主网站查询真伪。响应文件中需提交保单/保函及保单/保函真伪可查询码(或其他凭据),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3)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函应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响应文件中需提交保函及有效的保函真伪快速查询方式(或其他凭据),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友情提示
(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函须保证真实性,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2)如被保证人不履行赔付责任,被保证人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
(3)如有保函需求可自行联系咨询18734507167。
9.5 磋商报价
(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各项购买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10. 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0.1 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0.2 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回答。
10.3 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4 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
12. 响应文件的签署
12.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2 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
12.3 电子版响应文件应在签章位置使用山西CA进行电子签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 磋商供应商须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及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13.2 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13.1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并且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签到、密封核实
14.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报价无效。
14.2 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4.3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中签到。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 磋商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2 磋商供应商对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按照响应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将修改、补充的内容书面递交代理机构,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5.3 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磋商采购程序
16. 成立磋商小组
16.1 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6.2 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
16.3 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
17. 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8. 响应文件审查
18.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及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中的相关规定。
18.2 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18.3 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8.3.1 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3.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8.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18.4.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
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密封的;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
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18.4.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A、有恶意串通的;
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
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
18.4.3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
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8.4.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B、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18.4.4规定原则调整确认,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
18.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
18.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
18.7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9. 磋商
19.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9.2 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签到的顺序进行
19.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9.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5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19.6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约定时间再次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
(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19.7 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以PDF格式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开评标系统内进行提交。
19.8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要以PDF格式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开评标系统内提出。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
20. 最后报价
20.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
20.2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政采分散交易系统”内进行,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20.2.1 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0.3 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1. 综合评审
21.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1.2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规定进行。
22. 确认成交供应商
22.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认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2.2 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23. 评审复核
23.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3.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4. 磋商保密
24.1采购人、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
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3 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
25. 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
26. 采购项目终止
26.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
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
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2 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下组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26.3 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
26.4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
六、签订合同
27. 签订合同
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2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7.3本文件第四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7.4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代理机构进行合同备案。
七、服务费
28. 服务费
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计算后作为中标服务费。成交通知书领取前, 由 成交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成交服务费。请磋商供应商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八、保密和披露
29. 保密
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0. 披露
30.1 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30.2 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1. 询问
31.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
31.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询问函。在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询问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
32. 质疑
32.1 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九部分提供的质疑函范本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2.2 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内容包括: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32.3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磋商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受理(不接受邮寄、传真等非现场受理方式)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32.4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磋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E.质疑答复人名称;
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1、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2、本文件未列出的“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 3、供应商投报“品目清单”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将优先考虑。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工信部联【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6、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7、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
8、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投标人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陵川县管道燃气居民户户内智能安全设施改造工程系陵川县2022年度为民办实事之一,建设地点为县城,建设内容为完成县城14197户室内燃气管道自闭阀和灶具连接不锈钢波纹软管等设施升级改造,工期为6月底完成,预算投资2981370元(其中,政府投资2271520元,自筹709850元)。
二、项目概算投资
预算投资:2981370元。其中,政府投资为每户补助160元、共14197户、计2271520元,自筹709850元。政府补助资金全部用于采购室内燃气管道自闭阀和灶具连接不锈钢波纹软管等设施。
三、项目实施背景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1〕32号)“2022年7月底前,实现全省管道燃气居民用户“三项强制措施”全覆盖”要求。居民用户未安装金属软管自闭阀,不满足三项强制措施实施要求,需进行加装。
四、项目实施效益
进行三项强制措施更换的目的,确保居民用气的安全。避免软管老化,用户用气量异常等突发事情,造成燃气事故。
项目需求
包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第一包 | 室内燃气管道自闭阀 | 根 | 14197户 | |
第二包 | 灶具连接不锈钢波纹软管 | 个 | 14197户 |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六月底前完成
质保期:1年(具体时间签合同时约定)
后附:技术需求明细
二、其它要求
文件中未明确但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均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项目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
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的要求。
2.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无质疑后,于1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验收方式
由采购单位或委托相关质量检验机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论报告书。
付款方式
双方协商
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1:
技术需求
燃气灶具灶前自闭阀门
一:燃气自闭阀技术要求
1、★执行标准:须满足《管道燃气自闭阀》CJ/T 447-2014和 CJ/T180-2014及《城镇燃气居民及商业用户室内工程设计标准》DBJ04/401-2020的规定,必须有过流切断功能、超压切断功能和欠压切断功能三项必要性能,应有手动复位机构,且切断后不应自动复位,工作状态标识明确,末端具有全通径手动启闭球阀。
2、 规格及使用条件
进气端规格:DN15
额定流量:0.9m³/h
安装位置:灶前
工作温度: -10℃~40℃
管道燃气压力: 小于10kPa
工作介质:符合GB/T 13611规定的城镇燃气
额定进口压力:2000Pa
二、主要技术指标:
(一)★材料:
(1)自闭阀采用铜合金,其余各零部件所用材料应符合CJ/T180 中材料的相关要求,各零部件所用材料应能保证在设计寿命期限内,在规定的产品使用方法及环境条件下,其性能特点没有明显的改变。
(2)密封圈材料采用丁腈橡胶,符合GB27790-2011(或HG/T3089)标准相关要求。
(二)加工工艺:
1、★接头与阀体:
(1)阀体与手动球阀应为一体成型结构,阀体和阀盖为红冲锻造工艺。
(2)应设计为整体安装,即无法在不破坏阀门或不留下痕迹的情况下拆除阀芯。不应拆卸的各种零部件,应使用不可恢复的方式连接或密封。
(3)应有手动复位机构,且切断后不应自动复位。
(4)自闭阀应有明显不易混淆的关闭、正常开启、超压闭状态指示。
(5)阀门进气口侧应设置有不大于1mm杂质过滤功能。
(6)在不增加任何辅助管件的安装条件下,阀门结构长度≤140mm,阀门回转半径<45mm。
2、气密性
外气密性用15kPa 压力测试1 min,泄漏量应小于20 ml/h。
内气密性用0.6kPa及15kPa的压力分别测试1min,泄漏量应小于40ml/h。
3、性能
(1)★超压自动关闭压力
自闭阀超压自动关闭压力:8 kPa±2 kPa
(2)★欠压自动关闭压力
天然气自闭阀:0.8kPa±0.2 kPa ;
(3)★过流自动关闭性能 1.2m³/h±10%
a) 标称过流自动关闭流量:1.2m³/h。
b) 按测试的流量值与标称的过流自动关闭流量偏差应小于±10% ;
c) 在压力波动范围内,过流自动关闭功能应正常。
(4)关闭时间
自闭阀完全关闭的时间应小于或等于3s。
(5)★额定流量
流量值与标称的额定流量偏差应小于±10%。
5、外观:所有阀门及部件应无毛刺、砂眼、裂纹等缺陷;应清洁无金属屑或芯砂等杂物;应无可能导致零部件损伤、人身伤害或误操作的锋利边缘和棱角。
6、标志包装:
产品应有不易损坏或脱落的企业标识、联系方式、产品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信息。
燃气灶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
波纹管和接头材料及其工作温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零件名称 | 材料 | ||
零件名称 | 牌号 | 标准号 | 工作温度/℃ |
波纹管 | 06Cr19Ni10(304)、022Cr19Ni10(304L)、06Cr17Ni12Mo2(316)、022Cr17Ni12Mo2(316L) | GB/T3280 GB/T20878 | -196—450 |
接头 | 06Cr19Ni10(304)、022Cr19Ni10(304L)、06Cr17Ni12Mo2(316)、022Cr17Ni12Mo2(316L) | GB/T1220 GB/T4226 GB/T20878 | -196—450 |
接头 | 20 Cr13(420) | -20—450 | |
接头 | Q235-A | GB/T700 | -20—300 |
接头 | HPb59-1 | GB/T4223 | -273—200 |
密封圈 | 丁晴橡胶 | HG/T3089 | -40—100 |
被覆层 | 软质聚氯乙烯(PVC) | GB/T8815 | -15—70 |
被覆层 | 双酚-A型环氧树脂 | GB/T13657 | ≤150 |
2.2.1波纹软管材料采用06Cr19Ni10(304)或优于(304)不锈钢,性能应符合GB/T3280标准相关要求,化学成分应符合GB/T20878标准相关要求。
2.2.2被覆层材料采用软质聚氯乙烯(PVC),质量性能应符合GB/T8815标准相关要求。
2.2.3接头(螺母、螺母座)材料采用HPb59-1铜,性能应符合GB/T4423标准相关要求,化学成分应符合GB/T5231标准相关要求。
2.2.4密封圈材料采用丁腈橡胶,符合HG/T3089(或GB/T23658)标准相关要求,性能满足F7445(或70硬度等级)对应各项指标,硬度偏差±5。
2.3软管、接头及弯头等制作要求
2.3.1波纹软管管坯公称壁厚0.2㎜、最大允许偏差±0.015mm,不应有环焊缝,纵焊缝不应超过1条,焊缝凹陷及余高不超过壁厚的10%,不应有影响使用的变形以及其他缺陷,对纵焊缝进行100%无损探伤;波纹软管波纹呈闭合圆环状,内径为9.5㎜、最大允许偏差+0.5mm,波深(含壁厚)≥2.4㎜,应经固溶处理,处理后的硬度HV≤200,应符合GB/T4340的规定。
2.3.2波纹裸管接头、接口应为波纹裸管与06Cr19Ni10(304)不锈钢无缝管焊接制作,不得采用波纹管材拉伸或弯曲制作,波纹裸管焊接侧1波内加装橡胶密封圈,用壁厚0.6㎜、长度20mm(304)不锈钢无缝管套包裹挤压密封;
接头为与灶前阀接口采用螺纹式接口连接方式,与燃气灶具接口采用90°弯头螺纹口或插入式接口两种方式连接,接口处应设有防尘盖(黄色)。
2.3.3与灶具连接弯头采用06Cr19Ni10(304)不锈钢无缝管(壁厚≥1㎜)一次锻(冲)压成型,整体呈90°等边形,边长(底部至顶部不含螺母)为40㎜、偏差±2mm,螺纹接口可采用焊接或扩冲制作、插入接口采用扩冲制作。
2.3.4黄铜接头(螺母、螺母座)壁厚≥1.5㎜,经镀铬处理后壁厚≥2.0㎜;采用螺纹密封时,应符合GB/T7306的规定。
2.3.5被覆层采用包塑形式,壁厚≥0.6㎜,设导流槽、紧贴管体表面;采用国际标准色-黄色、透明。
3 产品要求
3.1 外观及包装
(1)波纹管表面应光亮、清洁,管口内应无明显锈斑和污渍,不应有深度大于壁厚的压痕和明显的划伤。
(2)被覆层壁厚应均匀,对管材波纹部分应全部包覆。不应有明显的杂质、伤痕、色斑、裂纹,表面文字和标志应清晰,字体颜色为黑色(色卡号COMOYOK100),字体宽度4-5㎜,标识内容宜在波纹软管中部,且印刷字体须不易掉色。
(3)接头的内外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及其他影响性能的明显缺陷。
(4)橡胶件外观应规则、无裂纹、无缺陷以及明显飞边,色泽应均匀。
(5)标志、包装执行相关标准。须使用透明袋单根平直包装(不得弯曲),可清晰看到管体的相关信息资料,包装袋内应有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3.2 结构与尺寸
(1)波纹管管坯应采用不锈钢材料的公称壁厚不应小于0.2mm。
(2)波纹管外径和波距的极限偏差宜按GB/T1804-m采用,内径宜按GB/T1804-c采用。
(3)接头采用螺纹密封时,应符合GB/T7306.1或GB/T7306.2的规定,当采用非螺纹密封时,应符合GB/T7307或GB/T196的规定。
(4)软管长度的极限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软管长度极限偏差 单位:mm
软管长度 | 100—400 | >400—800 | >800—1200 | >1200—2000 |
极限偏差 | +10 0 | +20 0 | +30 0 | +40 0 |
(5)软管的最小内径应符合下表规定。
最小内径 单位:mm
规格 | DN10 |
最小内径 | 9.5 |
3.3性能
软管的性能应符合下表规定,性能试验方法按照CJ/T197的相关方法测试
序号 | 适用 | 项目 | 测试 | 性能 |
1 | 软管 | 耐压性 | 耐压 | 软管在0.8MPa水压下进行试验,保压1min,不应有裂纹,无渗漏及零件损坏现象,但波纹允许延伸。 |
2 | 软管 | 气密性 | 气密 | 软管在0.15Mpa压力的空气下进行试验,保压1min,不应有漏气现象 |
3 | 软管 | 抗拉性 | 拉力 | 软管在通入压力为20Kpa的空气状态下固定一端,另一端受到1.6KN拉伸负荷,波纹管应无裂纹、泄漏,两端接头应无脱落和漏气。 |
4 | 软管 | 耐热性 | 耐热 | 软管(120±2)℃温度下保温30min,取出恢复常温应符合气密性要求。 |
4 | 软管 | 耐热性 | 气密 | 软管(120±2)℃温度下保温30min,取出恢复常温应符合气密性要求。 |
5 | 软管 | 扭曲性 | 扭曲 | 软管在通入压力为20Kpa的空气状态下固定一端,对另一端左右交替扭曲90°的操作,扭转10次后,波纹管应无裂纹。 |
6 | 软管 | 柔软性 | 柔软 | 软管进行柔软性试验时,DN10最大弯曲力应小于49N。 |
7 | 软管 | 弯曲性 | 弯曲 | 软管在通入压力为20Kpa的空气状态下,使用将软管左右交替180°弯曲操作,弯曲200次后波纹管应无裂纹、无泄漏,被覆层无裂纹。 |
8 | 软管 | 耐冲击性 | 冲击 | 软管在施加压力为20Kpa的空气状态下,平直放置于水平地面上,将2Kg的钢球在距软管1m高处落下,不应产生裂纹和漏气。 |
9 | 软管 | 耐应力腐蚀性 | 浸泡 | 波纹管及接头在进行耐应力腐蚀试验后,应无裂纹和漏气。 |
9 | 软管 | 耐应力腐蚀性 | 气密 | 波纹管及接头在进行耐应力腐蚀试验后,应无裂纹和漏气。 |
10 | 软管 | 摆动弯曲 | 弯曲 | 软管一端用砝码悬吊,对另一端操纵臂施加左右交替摆动30°的操作10000个周期。软管无裂纹、无泄漏,被覆层无裂纹。 |
11 | 接头 | 耐冲击性 | 冲击 | DN10软管在通入压力为20Kpa气压的状态下,固定两端,施加13.5J冲击功对准接头冲击后,接头应无漏气、破损、松动现象 |
12 | 接头 | 耐安装性 | 安装 | DN10软管接头在44/N.m力矩安装后,并通入20Kpa气压的状态下,不应出现破损,泄漏以及影响使用的变形。 |
13 | 接头 | 耐腐蚀性 | 盐雾 | 不锈钢、电镀及其它表面处理的接头进行耐盐水喷雾试验后,应无生锈、裂纹及其它有害的缺陷。铜接头进行氨熏试验后,应无裂纹及其他有害的缺陷 |
13 | 接头 | 耐腐蚀性 | 氨熏 | 不锈钢、电镀及其它表面处理的接头进行耐盐水喷雾试验后,应无生锈、裂纹及其它有害的缺陷。铜接头进行氨熏试验后,应无裂纹及其他有害的缺陷 |
14 | 接头 | 插入式接口耐拉性 | 拉力 | 插入连接式软管一端安装胶管接头后固定,另一端连续施500N拉伸符合,保持5min后符合气密性要求。 |
14 | 接头 | 插入式接口耐拉性 | 气密 | 插入连接式软管一端安装胶管接头后固定,另一端连续施500N拉伸符合,保持5min后符合气密性要求。 |
15 | 密封圈 | 耐燃气性 | 耐燃气 | 密封圈按规定试验后,密封圈无脆化、软化及体积增大现象,且质量变化率不得大于20%。 |
16 | 被覆层 | 阻燃性 | 难燃 | 被覆层在进行阻燃性试验时,应具阻燃性能。 |
17 | 被覆层 | 耐冷热变化性 | 冷热 循环 | 被覆管在进行冷热周期试验时,被覆层无裂纹以及其它异常现象。 |
第五部分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及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1、磋商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标委员会的询问予以解答。
2、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在进行解密、澄清、说明、更正、磋商、多轮报价时,须将山西CA数字证书(USBKey)携带到采购活动现场,因未携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在现场磋商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系统无法运行或无法上报等情况,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在磋商现场进行书面材料的提交。
资格性审查内容:
1、供应商代表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信用中国”查询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5、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出具审计报告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和两名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证书
6、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证明(增值税)
7、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交纳社保证明(提供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任意一险)
8、保函凭证复印件;
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10、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清晰、符合要求
符合性审查内容:
1、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
2、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
3、报价人资信、服务方案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和未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
4、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成交标准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后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每一磋商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评定内容及标准 |
一、商务部分(16分)(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
1、业绩(9分)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4月—2022年4月)业绩以同类型合同案例为准;每提供一份同类型合同案例得3分,最高得分为9分。 |
2、磋商文件响应程度(3分) A、按磋商文件要求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得1分,未按要求不得分; B、按磋商文件要求连续编制页码,得1分,未按要求不得分; C、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内容齐全,得1分,不齐全不得分; |
企业资信(4分) A、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B、拥有所投产品发明专利(包含实用新型专利),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 |
二、服务部分(14分) |
1、售后保障:售后保障措施齐全、合理、可行的为优秀得3分;对比较优秀次之的为良,得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2、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3、售后服务方案:有完善的服务方案、高质量的服务标准、合理的时间安排的为优秀得3分;对比较优秀次之的为良,得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4、在质保期内对维修、服务时间等的响应情况:响应速度快、维修时间短的为优秀得2分;对比较优秀次之的为良,得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5、技术支持团队:队伍人员配备完整、分工明确、架构合理、提供24小时的技术支持的为优秀,得2分;对比较优秀次之的为良,得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6、培训方面:提供详细的培训内容、完整的培训方案、培训团队构成合理、培训计划切实可行的为优秀得2分;对比较优秀次之的为良,得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
三、技术部分(40分) |
技术参数、配置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的得27分。报价人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需求书内容,不能提供所报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证明材料的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所报产品主要技术指标的,有一项扣2分,超过三项(含三项),则本评分细则技术部分评分整体得分为0分。 非主要技术指标有负偏离的,有一项扣2分,非主要技术指标负偏离超过五项(含五项),则本评分细则技术部分评分整体得分为0分。 正偏离的加分分值由磋商小组按报价人提供的技术说明文件等资料共同认定确定,每有一项主要技术指标的正偏离加1分,最多加3分。 |
2、设备(10分) 提供生产及检测设备的图片(能清晰显示该设备的名称、功能、参数等基本资料)优秀的得10分,一般的得6分,差的得2分。 |
四、价格部分(30分) 价格分值为30分,磋商报价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30%×100 (2)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注: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自有产品/服务/工程的,其磋商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合同原则
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需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
需 方:
供 方:
一、货物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货物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清单后附)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款项支付
验收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供方向需方承诺:
五、交货
1、交货期限:
2、交货地点:
六、交验
1、验收由需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货物后要制作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供需双方共同确认。
2、交货时供方就所投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供方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需方的合法权益,供方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
3、供方交付产品中的软件应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供方自行承担。
4、需方要按照招标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按照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执行。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九、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2、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需方三份,其中两份分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供方两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竞争性磋商文件(其它形式的采购文件);
2、乙方响应文件;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采购委托协议书;
5、采购合同书。
需方(章): 供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本合同的签署地: 本合同的签署地: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
二、响应文件格式及编排顺序
正/副本
陵川县管道燃气居民户户内智能安全
设施改造工程
第( )包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代表的证明………………………………………………………………页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打印页
…………………………………………………………………………………………
5、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证明复印件…………………………………
7、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交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
8、保函凭证复印件…………………………………………………………
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
商务技术文件
1、报价函…………………………………………………………………………页码
2、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4月—2022年4月)同类型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报价一览表…………………………………………………………………………
5、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6、报价货物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具体描述………………………………………
7、详细的规划实施方案………………………………………………………………
8、供应商实施项目队伍构成情况及相关资格证书…………………………………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部
分
一、供应商代表证明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年 龄: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公章:
附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格式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四、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打印页
五、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六、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证明复印件
七、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交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八、保函凭证复印件
九、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磋商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致: (采购单位):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公章):
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商
务
技
术
部
分
一、报 价 函
报 价 函
(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 90个日历天 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公开报价后撤回报价的;
(5)在磋商期间,影响集采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
(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E-mail: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说明: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4月—2022年4月)同类型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四、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质保期 |
总报价(大写): ¥: | ||||||||
报价有效期 |
说明:以上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成果资料、后续服务等伴随的服务、各种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五、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磋商文件技术 规范、要求 |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 | …… | …… | …… | …… | …… | …… |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六、报价货物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具体描述
七、详细的规划实施方案
八、供应商实施项目队伍构成情况及相关资格证书;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编写)以下表格仅供参考
拟派本项目服务技术人员一览表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职业资格或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 |
备 注 |
注:本表不够时自制,相关资格证书附后。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部分 相关附件
附件一:第二次报价单(线上填报)
附件二: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法人电子签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证书 复印件(或扫描件) |
见——页 | ||||||
见——页 | ||||||
见——页 | ||||||
见——页 |
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正 版 软 件 承 诺
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信息安全产品说明:
以下产品为信息安全产品,如有涉及的内容,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产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
1、边界安全 | 1)防火墙 | 防火墙产品是指一个或一组在不同安全策略的网络或安全域之间实施网络访问控制的系统。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以防火墙功能为主体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2)其它网络产品中的防火墙模块;不适用个人防火墙产品。 |
1、边界安全 | 2)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 | 网络安全隔离卡是指安装在计算机内部,能够使连接该计算机的多个独立的网络之间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是与配套的安全隔离卡一起使用,适用于单网布线环境下,使同一计算机能够访问多个独立的网络,并且各网络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计算机;(2)安全隔离卡;(3)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 |
1、边界安全 | 3)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 | 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是指能够保证不同网络之间在网络协议终止的基础上,通过安全通道在实现网络隔离的同时进行安全数据交换的软硬件组合。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2)安全隔离与文件单向传输产品。 |
2、 通信安全 | 4)安全路由器 | 安全路由器是指为保障所传输数据完整性、机密性、可用性,应用于重要信息系统的,具备IKE密钥协商能力,端口IPSec硬件线速加密能力的路由器。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分:集成了IPSec/SSL,以及防火墙、入侵检测、安全审计等一种或多种安全模块的路由器,仅接入公用电信网的路由器除外。 |
3、身份鉴别与访问控制 | 5)智能卡COS | 智能卡芯片操作系统(COS-Chip Operating System)是指在智能卡芯片中存储和运行的、以保护存储在非易失性存储器中的应用数据或程序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控制智能卡芯片与外界信息交换为目的的嵌入式软件。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采用接触或/和非接触工作方式的智能卡的COS;(2)其它被集成或内置了的COS。 |
4、数据安全 | 6)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 | 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是指实现和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和恢复过程的软件。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独立的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软件产品,不包括数据复制产品和持续数据保护产品。 |
5、基础平台 | 7)安全操作系统 | 安全操作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了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操作系统。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操作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操作系统的产品。 |
5、基础平台 | 8)安全数据库系统 | 安全数据库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数据库系统。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数据库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数据库系统的产品。 |
6、内容安全 | 9)反垃圾邮件产品 | 反垃圾邮件产品是指对按照电子邮件标准协议实现的电子邮件系统中传递的垃圾邮件进行识别、过滤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透明的反垃圾邮件网关;(2)基于转发的反垃圾邮件系统;(3)与邮件服务器一体的反垃圾邮件的邮件服务器;(4) 安装于已有邮件服务器上反垃圾邮件软件。 |
7、评估审计与监控 | 10)入侵检测系统(IDS) | 入侵检测系统指通过对计算机网络或计算机系统中的若干关键点收集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发现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和被攻击迹象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网络型入侵检测系统;(2)主机型入侵检测系统。 |
7、评估审计与监控 | 11)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 | 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指利用扫描手段检测目标网络系统中可能被入侵者利用的脆弱性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网络型脆弱性扫描产品;不适用:主机型脆弱性扫描产品;数据库的脆弱性扫描产品;WEB应用的脆弱性扫描产品。 |
7、评估审计与监控 | 12)安全审计产品 | 安全审计产品指能够对网络应用行为或信息系统的各种日志实行采集、分析,形成审计记录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将主机、服务器、网络、数据库及其它应用系统等一类或多类作为审计对象的产品。 |
8、应用安全 | 13)网站恢复产品 | 网站恢复产品是对受保护的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的未授权更改及时地进行自动恢复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针对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进行自动恢复的产品。 |
四、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非政府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证书 复印件(或扫描件) |
见 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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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证书 复印件(或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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