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王场村、玉龙村土地整治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9 21:20:11 来源: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实施补充耕地项目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412号)和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乐山市2023年度实施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工作方案的函》(乐市自然资函〔2022〕128号)等文件精神, 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切实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为顺利推进嘉农镇王场村、玉龙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尽快落实项目资金,特进行国内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编号:XLZB-2023-0403
二、项目名称: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王场村、玉龙村土地整治项目
三、项目授权主体: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四、招商人(实施机构):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五、招商代理机构:四川新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项目简介:
1.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王场村、玉龙村。
2.合作期:建设期6个月,管护期3年。
3.项目规模:在沙湾区嘉农镇王场村、玉龙村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潜力面积260.7975亩,其中新增水田29.8785亩,垦造水田(旱改水)面积140.4855亩,具体指标面积以实际实施为准,最终规模以立项批复为准。
4.建设内容:项目区工程勘察、施工、土地权属调整、竣工资料编制、项目验收、后期管护等与项目相关的工作内容。
5.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预计总投资约1391.41万元(大写:壹仟叁佰玖拾壹万肆仟壹佰元),资金来源为社会资金。
七、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申请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详见招商文件第三章)
八、招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获取时间:自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5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网络形式发售,本项目招商文件提供电子版本,有偿获取,招商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招商文件售后不退, 申请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招商文件时,申请人将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通过微信二维码(微信二维码请先向1596514398@qq.com邮箱索取)缴费成功截图一并发送到1596514398@qq.com(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单位名称<若因单位名称不对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自负>、联系人、联系电话),我公司收到相关资料并确认后当日将招商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九、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11:00(北京时间)。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19日09:00-11:00(北京时间)
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由申请人的合法代表送达指定地点,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文件时应提供本招商文件规定的合法代表参加的相关证明文件及材料。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申请文件将不被接收,本次招商不接受邮寄或电子传输的申请文件。
十、评审地点: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十一、公告媒介: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lsggzy.com.cn)。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乐山市沙湾区龚电大道14号
邮 编:614900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33-2516559
代理机构:四川新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350号CBD写字楼11楼20号
邮 编:614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33-2408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