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lc-202302qt-004001001
预算金额34081.76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世文
招标代理机构中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方哲1387271354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9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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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苏马荡供水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ESLC-202302QT-004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6 19: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利川市苏马荡供水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ESLC-202302QT-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302QT-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苏马荡供水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利川市苏马荡供水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利发改审批〔2022〕5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苏马荡片区和谋道集镇
    建设规模:(一)小区内部管网、水表及阀门附件的针对性改造更换;重新设计给水系统,针对性更换从小区进户总表至各户分表的所有管道、水表及阀门附件。改造涉及小区共154个,户数76000户。(二)部分裸露在外的分户表后的PPR管道改造更换。改造涉及小区共148个,户数74260户。(三)对泵房进行整体改造,针对小区自建加压泵房,根据调研情况,对泵房整体改造或对设备进行合理利旧。本次改造涉及泵房整体改造的小区共有67个,涉及户数49126户。(四)市政供水管网优化改造。(1)更换七里沟取水泵房及四块田湾水厂送水泵房水泵型号;(2)优化店子坪取水浮船位置;(3)敷设马峰坳水库至苏马荡水厂原水输水管。马峰坳水库至苏马荡水厂新建原水输水管,长度约1500米,管径dn315,管材采用PE管(1.6Mpa)。(4)更换部分供水主干管。对谋道集镇老街、南浦老路、苏马荡水厂至集镇等管径为dn90-dn125的供水主管更换。(5)更换、新增供水管网的阀门阀件。
    其他:本工程总投资36811.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355.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71.30万元,基本预备费1726.18万元,建设期利息1258.28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完成项目的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等工作及相关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3-15
    合同估算价:340817600.00元
    2.3其他:(1)合同估算价34081.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355.58万元,基本预备费1726.18万元。(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③④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类似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成员提供均有效):近五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未验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以下①②其中之:①1项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或EPC项目);②1项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和1项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明文件;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的信息网页截图。如以上材料未能体现项目数据的可补充其他证明材料。 3.1.4主要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注册建造师(建筑或市政或机电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或市政或机电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注: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证书。 (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财务要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须提供近3年(2019、2020、2021)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3年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不足一年的不提供)。 3.1.6信誉要求: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列入信用黑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1.7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将被否绝(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4)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3月0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赵方哲
    异议联系方式:13872713546
    备注:
    招标人: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利川市六合路101号
    招标人邮编:445400
    招标人联系人:谢世文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8571270531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中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安顺苑7单元301室
    代理邮编:445000
    代理联系人:赵方哲
    代理联系电话:13872713546
    代理电子邮箱:34833261@qq.com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02月16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工程已完工90%,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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