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发酵酸性食品(酸性调味料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检验检测设备采购(A包)
项目概况 贵州发酵酸性食品(酸性调味料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检验检测设备采购(A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3时2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260020240008KJ
项目名称:贵州发酵酸性食品(酸性调味料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检验检测设备采购(A包)
项目序列号:ZFCG20240816009
预算金额(元):35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3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一台(用于食品药品中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物质等的检测)
标项
标项名称:贵州发酵酸性食品(酸性调味料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检验检测设备采购(A包)
数量:台
预算金额(元):3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一台(用于食品药品中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物质等的检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终生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度任一季度财务报表或成立不足一年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任意1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免税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 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3、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23时59分至 2024年09月11日 13时20分
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3时20分00秒
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3时20分
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2024年8月19日23点59分至2024年9月11日13点20分
六、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相关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有效。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 〔2014〕15 号),所投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产品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 财采〔2014〕15 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①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②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 其他:按照《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 财采〔2017〕6 号)文件、《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营盘东路5号
项目联系人:杨月
项目联系方式:13595557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众智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格兰十二号大院C3栋1单元402
项目联系人:龙必智
项目联系方式:1580855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