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洲大圩(猪栏桥)活化改造项目设计
发布时间:2024-01-15 18:0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11-440605-04-01-734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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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平洲大圩(猪栏桥)活化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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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平洲大圩(猪栏桥)活化改造项目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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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平洲大圩(猪栏桥)活化改造项目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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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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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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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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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范围为永安路以西、人民路以北、太平路以南及平洲太平路以东围合区域。针对公有物业,总建筑面积约为 32838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装饰工程、市政公共配套工程等。具体包括建筑外立面清理美化和装饰、景观绿化提升、雨污分流等多方面内容。总投资约21642.8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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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负责本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跟踪、施工现场配合(含设计变更和变更的造价估算)及协助审查核对竣工图等服务,按相关规范进行包括综合规划设计(总平面设计、建筑方案、市政公用配套工程等)、建筑、结构(含钢结构)、消防、电气、防雷、安防监控、室外市政(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景观工程、市政道路、给排水、灯光、综合管线等)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工作。配合完成规划、消防、防雷报审,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等阶段的各类评审工作。具体设计内容最终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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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3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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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5,026,560.00元,设计费最高投标费率: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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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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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1 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1.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1.2.1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1)或同时具有(2)和(3)所要求的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 1.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各专业设计工作由满足上述设计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负责,且须以具备满足4.2.1(2)资质要求的单位为牵头人。 1.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1.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1.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企业类别:工程设计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1.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1.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1.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一 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1.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1.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1.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 1.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1.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1.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1.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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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本项目对投标人无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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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1 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中相关指引。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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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本项目无纸质招标文件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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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15日17时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5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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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5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可自行选择是否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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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5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 二室211(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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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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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科技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平路北侧办公楼3楼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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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邝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86310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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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蓝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一座1106室B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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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757-812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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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0757-81253005、0757-86286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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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条件:平洲大圩(猪栏桥)活化改造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11-440605-04-01-734989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科技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设计公开招标。 1、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均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1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中相关指引。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3.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保证金: 4.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 9 时 30 分。 5.1.2 开标时间:2024年2月5日 9 时 30 分。 5.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开标当天8时3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接收点(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可自行选择是否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6、其他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8、项目编号:GC2024(NH)XZ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