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国共产党漳平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81]F[GK]2019089-1的中国共产党漳平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综治网格化信息系统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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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20101 |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1 | 套 | 国内 | 775600 | 775600 | 定制 | 定制 | 无 | ||||
合计: | 7756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柒万伍仟陆佰元整(¥7756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和平中路53号;
4.3交付条件:见规范书。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专题数据库建设 数据库的建设是漳平市综治网格化系统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专题数据库的建设包含基础空间数据、地理编码数据、基础网格数据、综治业务数据等以及公安视频数据的建设、更新与共享。 (2)标准规范建设 漳平市综治网格化系统标准规范的建设包含标准规范和配套管理制度两部分建设。其中标准规范包含数据管理标准、分平台建设对接标准、安全管理标准、考核评价标准和统一支撑组建标准;配套管理制度建设包含漳平市综治网格化管理条例、定期会议制度、信息采集员工作制度、中心人员工作制度、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接入部门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3)信息系统 综治网格化信息系统依托市级平台建设包括九大标准应用和基础业务应用。其中九大标准应用包含综治组织及综治业务管理子系统、实有人口管理子系统、特殊人群管理子系统、重点青少年管理子系统、两新组织管理子系统、社会治安管理子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子系统、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子系统、护路护线管理子系统。基础业务应用包含移动办公子系统、业务受理子系统、协同办公子系统 (4)接口设计 接口开发设计包括系统内部标准接口、系统外部标准接口和与市级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接口等。(5)职责分工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负责协调联合体各方工作及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配合项目培训、验收等内容;福建智慧海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总集成、整体功能建设、项目培训等内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上线:1)完成漳平市综治网格化系统建设;2)完成系统配套标准规范建设;3)完成系统专题数据库建设;4)完成系统接口开发建设; (2)终验验收标准及验收流程:乙方提供项目验收所需的所有相关材料并提供对应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验收材料对系统进行核查,核查无问题后甲方在10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进行验收,并签署相应验收环节的文件。 (3)终验:项目通过上线试运行无故障运行3个月后,双方组织项目的终验,并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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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50 | 签订合同后,完成漳平市综治网格化系统的应用部署配置、数据处理、系统工作配置等工作,买方1个月内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50%; | |
2 | 50 | 项目部署实施完成,通过采购单位组织的最终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支付剩余价款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即¥23268.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叁仟贰佰陆拾捌元整),履约保证金在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凭保证金收据、合同和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到甲方,甲方于收到前述材料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向乙方退回全部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维保期结束。
10、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甲乙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01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5%,相应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维保要求在维保期内给予甲方维保服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本项价款的5%,相应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2)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甲乙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付款期按时足额支付款项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甲方应按迟延付款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若甲方逾期付款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所受到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政策或环境变化因素、业务需求变化等原因有权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对于乙方已开发完成但甲方未支付相应费用的,甲方应按照已开发完成部分的比例支付乙方相应费用。。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项目工期: (1)上线试运行——累计完成项目整体工作量的50%:合同签订2月内,乙方完成项目系统的应用部署配置、系统配置、专题数据处理入库、标准规范建设、接口开发和系统培训工作进入试运行,甲方提上线完工证明; (2)终验——累计完成项目整体工作量的100%:试运行满3个月相关功能经第三方测试通过后进行系统终验。 14.2 培训 14.2.1培训内容 (1)基础培训内容 针对所有系统使用用户而言,培训内容包括计算机基本操作,系统运行环境涉及到的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系统搭建意义,系统与日常业务的关系,系统优越性等基本概念。 (2)管理员培训内容 管理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各子系统的使用;2、系统软件支撑环境的搭建;管理员经培训后,对该系统有全方位的了解,达到脱离承建单位能够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的水平。为便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的沟通和配合,在系统实施服务开始前,承建单位将为客户提供有关系统体系结构、产品类别和选择、产品体系结构、产品功能以及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3)系统安全管理员培训内容 系统安全管理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各子系统的使用;2、系统软件支撑环境的搭建;3、系统安全内容;4、数据库安全内容;5、网络安全内容。 14.2.2培训形式及培训时间 培训形式及培训时间甲乙双方商议。 14.3售后服务: (1)自项目终验之日起提供一年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2)1)服务期内,如果发生故障,乙方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系统。2)提供常设7×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技术支持。3)故障处理: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须在接报后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若在规定内未能处理完毕,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应急处理措施,经同意后进行处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中国共产党漳平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7689292945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乙方: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张磊 |
委托代理人: | 王梓任 |
联系方法: | 18605971703 |
开户银行: | 工行龙岩新罗支行 |
账号: | 1410010109245144646 |
乙方: | 福建智慧海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吕志强 |
委托代理人: | 张津 |
联系方法: | 13600989865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 |
账号: | 597900098810908 |
签订地点:龙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