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革步乡、者保乡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预算服务采购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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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隆林各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26日 17:46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年09月18日 | 成交日期 | 2018年09月21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 ||
总成交金额 | ¥32.95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威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07769912/0776-2622708 | ||
采购单位 | 隆林各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百色新州镇民权街2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思设0776-821008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百色市右江区闽盛建材广场D-5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威15007769912/0776-2622708 |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隆林各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的委托,就“革步乡、者保乡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预算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SZC2018-J3-12011-GXGC)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BSZC2018-J3-12011-GXGC
项目名称:革步乡、者保乡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预算服务采购
项目联系人:胡威
联系方式:15007769912/0776-262270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百色新州镇民权街2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思设0776-8210087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闽盛建材广场D-5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威15007769912/0776-2622708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BSZC2018-J3-12011-GXGC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18日
成交日期:2018年09月21日
总成交金额:32.95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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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七、其它补充事宜
我公司受隆林各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9月21日就革步乡、者保乡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预算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革步乡、者保乡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预算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BSZC2018-J3-12011-GXGC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0日
四、首次公告媒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竞标公告。
五、成交公告日期:2018年9月27日(一个工作日)。
六、评审时间:2018年9月21日10:30分。
评审地点: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12号新环球投资大厦西塔(左塔)13层1327-A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赵科亮、梁义、梁世旺。
七、评标结果
成交人: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玖仟伍佰元整(¥329500.00元),
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
成交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12号新环球投资大厦西塔(左塔)13层1327-A ,
成交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56号龙光?君御华府8号楼一层101-109号。
成交候选人:广西农垦设计院,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玖仟陆佰元整(¥329600.00元),
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
成交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12号新环球投资大厦西塔(左塔)13层1327-A ,
成交候选人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5号。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威 联系电话:15007769912
招标人联系人:黄思设联系电话:0776-8210087
九、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单位及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竟标人如对业主单位和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胡威 质疑电话:15007769912/0776-2622708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十、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