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中心医院医用耗材、试剂集约化平台建设及日
常运营管理企业资格遴选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凌源市中心医院医用耗材、试剂集约化平台建设及日常运营管理企业资格遴选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南环西路(碧水云天小区5#)187幢01011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TLY-2022-0001
项目名称:凌源市中心医院医用耗材、试剂集约化平台建设及日常运营管理企业资格遴选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遴选一家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且愿意为医院提供优质服务的耗材供应商为医院医用耗材集中配送商,为医院配送采购的医用耗材及试剂(对部分原有自己渠道的供应商,可继续使用原有渠道按标准缴纳服务费),并按协议约定为医院建立起覆盖供应商、临床使用科室、耗材试剂管理部门及相关的财务、医保、信息、物价部门之间一体化的供应链集约化管理平台,实现耗材试剂从科室提出需求到采购、入库、配送出库、使用消耗的全过程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服务所需要的基础搭建并提供相应服务,试用期一年(自项目正式验收上线后开始计算),试用期结束经采购人考核通过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期5年,考核不通过,采购人不给予供应商任何补偿。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乙方。如合同执行期间与国家、省市政策或规定不符,按国家、省市相应政策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合规的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并可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包含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体外诊断试剂的经营范围;(3)生产厂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19日至2022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南环西路(碧水云天小区5#)187幢010110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本(人民币),售出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第一开标区)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29日09 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第一开标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2.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提供社会保险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个人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以上所有文件均须准备复印件加盖公章(红章);
4.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供应商应
对自身报名材料的有效齐全性负责,在报名时间截止后递交的报名材料一概不予接收;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开标时供应商需要携带的证件: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其中,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未按上述规定提交证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应随身携带(请勿密封),在开标时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凌源市中心医院
地址: 辽宁省凌源市市府路西段75号
联系方式: 0421-7951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凌源市南环西路(碧水云天小区5#)187幢010110
联系方式:0421-6567777
邮箱地址:286446421@qq.com
开 户 行:朝阳银行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
账号:0330001201101000171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 工
电 话:0421-656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