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S342(西环线-钱威路)高压燃气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11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xhs202209003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俊良0510-852036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3
公告正文
[0]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S342(西环线-钱威路)高压燃气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HS202209003 项目名称 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S342(西环线-钱威路)高压燃气工程
标段编号 WXHS202209003-X05 标段名称 基坑支护、沉井施工
招标公告
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S342(西环线-钱威路)高压燃气工程基坑支护、沉井施工(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S342(西环线-钱威路)高压燃气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S342(西环线-钱威路)高压燃气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惠行审投[2022]1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基坑支护、沉井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
2.1.2 建设规模:本燃气管钢筋混凝土顶管工作井、顶管接收井。其中采用沉井结构作为工作井、接收井共9座,采用钢板桩+型钢对撑的基坑支护形式作为工作井、接收井共10座
2.1.3 合同估算价:11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7月01日,竣工日期:2024年09月29日
2.1.5 其他:本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请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内容相关要求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无锡S342(西环线-钱威路)高压燃气管线工程基坑支护、沉井施工,包括为基坑开挖、混凝土沉井制作下沉、围护桩、钢板桩支护、回填。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且沉井深度不低于6米的市政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必须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资料。类似工程必须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所注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自2022/05/28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05/28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4/02/28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5月28日 15:30 时至2024年06月03日 23:59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3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金石东路393号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五爱路106号-2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潘?  联系人: 冯俊良 华?雨 
电话: 0510-85203677  电话: 13814226601 
传真:   传真: 0510-686608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10398595@qq.com 
2024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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