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2个小区部分墙体、房屋附属设施施工及道路、供水设施等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3.41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zh-sg-202406
预算金额53.41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某2个小区部分墙体、房屋附属设施施工及道路、供水设施等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H-SG-202406 
    项目名称:某2个小区部分墙体、房屋附属设施施工及道路、供水设施等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34139.91  
    最高限价(元):534139.9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某2个小区部分墙体、房屋附属设施施工及道路、供水设施等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34139.91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0日至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3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级干部住宅小区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山区东风路254号
联系方式:0991-2381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1002
联系方式:18699328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嘉鹏
电 话:18699328180
附件信息:
某2个小区部分墙体、房屋附属设施施工及道路、供水设施等工程.7z
472.4K
1-招标文件-某2个小区部分墙体、房屋附属设施施工及道路、供水设施等工程(7.18).pdf
136.2K
情况说明.jpg
156.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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