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011gl-051009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27-8360805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17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索鞍、索夹制造招标YJSASJ-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011GL-051009001
1.招标条件
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0〕185号)批准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1〕80号)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燕矶长江大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索鞍、索夹制造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鄂州市。
建设规模: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上层为高速公路、下层为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起于黄冈市黄州区陈策楼镇古楼园村,设黄州北枢纽互通与大广高速公路相接,止于鄂城区沙窝乡沙窝村,设沙窝枢纽互通与武鄂高速公路相接,推荐方案路线全长26.391km,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m的六车道标准建设。城市快速路起于黄州区南湖街原江北一级公路收费管理站处,止于燕矶镇映山村,接鄂州市规划的燕大快速路,推荐方案路线全长9.379km,采用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的四车道标准建设。燕矶长江大桥跨江主桥采用主跨1860m四主缆不同垂度悬索桥方案。悬索桥主索鞍鞍体采用铸焊结合的混合结构,鞍槽用铸钢铸造,底座由钢板焊成。鞍体下设改性超高分子量达克纶与不锈钢板组成摩擦副。鞍槽内设竖向隔板,索股安装后用锌块填平并封水,鞍槽侧壁用螺栓夹紧,塔顶设格栅底座。悬索桥散索鞍为摆轴式结构,采用铸焊结合的混合结构,鞍槽用铸钢铸造,鞍体由钢板焊成。鞍槽内设竖向隔板,索股安装后用锌块填平并封水,鞍槽侧壁用螺栓夹紧。悬索桥索夹为有吊索索夹和无吊索索夹,全桥索夹共分A~E共5种类型。A、B、D、E类索夹采用全焊结构,为上下对合的结构形式,用螺杆连接紧固,为保证在预紧高强螺杆作用下索夹能紧抱主缆,在两半索夹间留有适当的缝隙,接缝处嵌填橡胶防水条防水。C类索夹采用骑跨式,整体铸造,为左右对合型,用螺杆连接紧固,为保证在预紧高强螺杆作用下索夹能紧抱主缆,在两半索夹间留有适当的缝隙,接缝处嵌填橡胶防水条防水。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燕矶长江大桥主索鞍、散索鞍及索夹等制造,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主索鞍(包含但不限于格栅反力架、临时盖板、铜衬板、隔板、螺栓等附件)、散索鞍(包含但不限于垫板、隔板、侧板、上/下承板、销、螺栓等附件)、索夹(包含但不限于高强螺栓、防水帽、密封条等附件)、鞍罩(含附件)及缆套(含附件)等货物的制造,包括原材料采购、索鞍索夹的试制(含不能用于工程主体的试验材料)和试验、技术方案专家审查、工艺评定、制作、加工、防腐涂装、检验、包装、验收、内外业资料整理,并负责将经验收合格的产品在规定时间内运输到悬索桥桥位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交货,配合卸货,并负责指导、配合安装等工作。悬索桥土建施工单位负责卸货、吊装、测量、就位、组装、装配、连接、调整、定位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名称为:YJSASJ-1、YJSASJ-2。YJSASJ-1标段工程范围:燕矶长江大桥主索鞍(8套)+中跨焊接索夹(309套,含试验索夹1套),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YJSASJ-2标段工程范围:燕矶长江大桥散索鞍(8套)+中跨铸造索夹(102套)+无吊索索夹(236套)+中跨焊接索夹(试验索夹1套),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录7。
交货地点:本项目桥位现场。。
计划交货期:/ 日历天。。
2.3其他:预计供货期:30日历天。预计开始供货时间:主索鞍、散索鞍为2023年12月,索夹为2024年6月(具体交货时间以工程进度及监理工程师通知为准);预计完成安装时间:主索鞍、散索鞍为2024年2月,索夹为2024年8月(具体安装完成时间以工程进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同时取得多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其合同的授予将尊重投标人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不再授予的标段的其余投标人的名次依次递补。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交投燕矶长江大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沿江大道23号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邮编:
438000
邮编:
430030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713-8100259
电话:
027-8360805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年10月18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最低要求

YJSASJ-1

YJSASJ-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如实列出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最低要求

YJSASJ-1

YJSASJ-2

同时具备: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 万元人民币

2、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最低要求

YJSASJ-1

YJSASJ-2

5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索鞍及索夹制造业绩。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附a.中标通知书(如有);b.合同协议书;c. 公路项目附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或者铁路项目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印件;或者市政项目附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代理其他生产厂商产品的供货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17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交工验收证书或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投标人以往业绩工作内容认定原则:投标人应为同一座桥梁制造加工过索鞍、索夹。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最低要求

YJSASJ-1

YJSASJ-2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最低数量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YJSASJ-1

YJSASJ-2

项目负责人

1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座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索鞍及索夹制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中标通知书(如有);b.合同协议书;c. 公路项目附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或者铁路项目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印件;或者市政项目附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职称证。2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2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4、近5年指2017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交工验收证书或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5、项目负责人以往个人业绩工作内容认定原则:项目负责人应担任过同一座桥梁索鞍、索夹制造加工项目的负责人(含副职)。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b.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c.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

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财务会计报表、报价文件、技术文件、优先选择中标标段顺序的承诺。

5

投标报价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不一致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7

多标段投标

投标人同时对本次招标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时所投标段数量超过2个或未在标段编号靠前的投标文件中填写优先选择中标标段顺序的承诺

8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无效

9

资质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5、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如实列出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10

财务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 万元人民币

2、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证明材料应附: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11

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索鞍及索夹制造业绩。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附a.中标通知书(如有);b.合同协议书;c. 公路项目附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或者铁路项目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印件;或者市政项目附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是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不是代理其他生产厂商产品的供货业绩。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17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交工验收证书或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12

信誉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3

主要人员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座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索鞍及索夹制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

2、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中标通知书(如有);b.合同协议书;c. 公路项目附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或者铁路项目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印件;或者市政项目附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职称证。(2)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2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14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5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为代理商;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履约期限

投标一览表未填写履约期限,或填写的履约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7

质量目标

投标一览表未填写质量目标,或填写的质量目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8

投标保证金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9

投标价格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20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实质性修改

21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2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附录7标段划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标段

合同内容

1

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索鞍、索夹制造招标

YJSASJ-1

燕矶长江大桥主索鞍(8套)+中跨焊接索夹(309套,含试验索夹1套),其中:主索鞍采用并列式双主索鞍,单个鞍体总成164.8吨,主索鞍总成合计(含南北侧主索鞍)1821.6吨;中跨焊接式索夹共计309套(合计938.54吨),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

YJSASJ-2

燕矶长江大桥散索鞍(8套)+中跨铸造索夹(102套)+无吊索索夹(236套)+中跨焊接索夹(试验索夹1套),其中:散索鞍采用摆轴式、铸焊结合结构,散索鞍总成单件重量207t,散索鞍总成合计(含南北侧散索鞍)1688.8 吨;中跨铸造索夹共计102套(合计225.491吨);无吊耳索夹共计236套(合计319.221 吨);中跨焊接式试验索夹13.037吨,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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