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4]48号)文件要求,同时为切实改善公司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4年4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青岛安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青岛明星食品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董焕文
3.企业地址:青岛莱西市珠海路东与济南西路交汇处
4.企业生产规模:年产1.8亿个瓶盖、年喷涂瓶盖7000万个
5.主要原辅材料:铝,塑料原料、涂料、涂料辅料等。
6.主要污染物:废气(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硫酸雾、二甲苯)、废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pH值,氨氮(NH3-N),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铝,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硫酸盐,苯系物,色度)、固废(塑料废渣、不合格瓶盖、废铝板、铝屑、包装废纸壳等废树脂、酸性废水污泥、喷漆和印刷废渣、废包装桶和刷、废活性炭和废活性炭纤维、废漆雾毡、漆雾废液(含漆渣)、废机油(桶)、废导热油、催化剂、染色和含氟废水污泥)
7.主要环保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碱喷淋、“水帘+喷淋塔+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纤维吸附+催化燃烧”;污水处理站。
二、排污情况:
1.废气:①印刷废气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②注塑废气经收集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P2排气筒排放;③抛光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P3、P4排放;④酸洗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分别经3根15m高排气筒(P5-P7)排放;⑤喷漆废气所在车间封闭,经集气罩+“水帘+喷淋塔+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纤维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P9)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包括纯净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为用于道路喷洒及绿化,不排放。氧化车间清洗用水,在氧化盖生产过程中抛光、氧化、印染、出光、做砂面等工艺均用纯净水做清洗用水。项目清洗过程中产生酸性废水、含氟及染色废水,酸性废水单独收集处理(中和处理),含氟及染色废水一起收集处理(絮凝沉淀+氧化脱色+吸附过滤)后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排入莱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废:塑料废渣,不合格瓶盖,废铝板,铝屑,废包装纸箱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喷漆、印刷废渣,废涂料桶、刷,废油漆桶、刷,废气处理装置的废过滤料,废活性炭,废旧树脂,废漆雾毡,除漆雾废液(含漆渣),污水处理站含氟及染色废水产生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目前委托青岛久祥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青岛明星食品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钧铎
联系电话:13280839821
咨询单位:青岛安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进贞
联系方式:13793271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