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分支机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物业服务地点:白塔区胜利路1-2号(锅检所)、白塔区八一街183号(锅检所)、太子河区地质路(锅检所)、白塔区南新华路489号(药检所)、白塔区青年大街63号(食检所)。安防监控地点5处,保洁地点4处。
1.胜利路1-2号:建筑面积2816平方米,保洁面积约1470平方米;
2.太子河区地质路:建筑面积2715平方米,保洁服务面积约400平方米;
3.白塔区南新华路489号:建筑面积1256平方米,保洁面积约350平方米;
4.白塔区青年大街63号:建筑面积2637平方米,保洁面积约650平方米。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61万元/年,限价金额中包含合同履约期内所有用工成本、税费及服务费等正常经营整体费用。
★三、服务需求
1.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与监控服务
(1)对安防监控系统运行实行监控;
(2)对工作现场实行守卫;
(3)对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实行定期巡逻检查,保障办公场所安全;
(4)负责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出入人员、车辆必须按采购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并做好相应登记,确保人员和车辆出入安全;
(5)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应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维护秩序,有效地控制突发事件,降低损失。
2.公共区域及重点办公区域保洁服务
(1)公共大厅、走廊、卫生间保洁;
(2)会议室及会客区域保洁;
(3)公共设施、摆放物品保洁;
(4)公共区域及实验室玻璃保洁;
(5)楼梯卫生保洁。
★四、项目服务岗位要求
(一)人员要求
白塔区胜利路1-2号(锅检所):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与监控服务(1处24小时服务)、公共区域及重点办公区域保洁服务;
白塔区八一街183号(锅检所):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与监控服务(1处24小时服务;
太子河区地质路(锅检所):公共区域及重点办公区域保洁服务(每周一次);
白塔区南新华路489号(药检所):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与监控服务(1处24小时服务)、公共区域及重点办公区域保洁服务;
白塔区青年大街63号(食检所):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与监控服务(1处24小时服务)、公共区域及重点办公区域保洁服务。
(二)各类岗位要求
1.安保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相关证件、证书上岗时提供)
(1)安保人员服务应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要求,上岗前应向辖区内公安机关备案;
(2)安保人员经过岗前培训持有公安局颁发的有效期内保安员证书;
(3)身体健康,合同履约期内须确保体检合格后上岗;
(4)年龄原则在60周岁以下;
(5)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6)应熟悉掌握本岗位职能,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2.保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相关证件、证书上岗时提供)
(1)保洁服务人员应通过中标单位培训后持证上岗;
(2)身体健康,合同履约期内须确保体检合格后上岗;
(3)年龄原则在60周岁以下;
(4)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5)应熟悉掌握本岗位职能,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五、技术服务标准
(一)中标单位需提供本项目切实可行的物业服务总体实施方案。
(二)中标单位应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各项完善的方案,主要包括:
1.公共区域及重点办公区域保洁服务方案;
2.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与监控安保服务方案;
3.安全生产制度及培训方案;
4.内部质量监管方案;
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六、采购项目履约要求
1.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和执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相关内容,及时为采购单位安排各岗位服务人员。
2.中标单位应完全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制定具体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相关物业服务方案,并负责管理物业服务人员的业务和服务工作,监督其工作质量并实施工作考核。
3.按照国家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中标单位合同履约期间,及时为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或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参保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
4.中标单位应建立培训制度,有义务教育物业服务人员认真执行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忠于职守,服从采购单位的工作调配。物业服务人员若有违反采购单位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及劳动纪律的,采购单位有权依据合同约定相关条款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5.中标单位需具备良好的企业信用和资信信用,因中标单位管理过错、提供的物业服务人员工作失误或违章操作、提供的物业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便利构成犯罪等给采购单位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并由中标单位对采购单位或第三方进行损失赔偿。
6.中标单位应采取措施保持物业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中标单位不得调换或增减物业服务人员。
7.物业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出现因工伤亡或患职业病的有关待遇和费用,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善后事务处理事宜由中标单位负责。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伤事故申报、社会保险机构赔付不足的部分均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8.采购单位违反合同约定,使中标单位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采购单位承担。
9.中标单位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单位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应给予采购单位经济赔偿。
10.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剩余月度服务款三倍金额的违约金。
★七、低值消耗品目录(包含但不限于)
各类劳动手套,垃圾袋,劳保用品,各类清洗剂去污剂,工装,拖布,口罩,粘鼠板,抹布,梯子等支出由中标单位承担。
★八、履约
中标单位保证按服务条款约定提供优质物业管理服务。若中标单位不满足上述条款要求3次(不含3次)以上,采购单位可提出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