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开展2024年苏新消费•绿色节能家电以旧换新专项活动第三批家电销售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兴化市商务局
招标联系人姜妮娅831030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省商务厅及泰州市文件要求,为加快推动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进一步扩容参与企业数量、扩大销售渠道,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批家电销售企业遴选工作。现将遴选条件明确如下:
1.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均可自愿报名参与活动,按要求如实提供企业信息,具有良好的征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为兴化经济增长、社零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在本市依法纳统的家电销售法人企业可直接报名参与。非纳统法人企业参与活动的,2023年度家电开票销售额须超过120万元或2024年以来平均每月家电开票销售额须超过10万元。
2.依法缴纳税收,依法诚信经营,以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非纳统法人企业参与活动的,企业须提供为3名以上员工缴纳社保的凭证,电商企业至少提供1名员工缴纳社保的凭证。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有较大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4.同意与公开遴选确定的支付结算平台签订协议,对接完成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准备工作,能够实现支付时直接扣减补贴金额并在支付结果及记录中显示。
5.具有规范的财务、销售、配送等管理制度和信息化系统,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可溯、不可更改的电子台账,可进行数据查询、统计、导出、监管、清算及对账等。
6.具备完善的物流配送、售后服务能力、家电回收体系,满足消费者以旧换新、退换货等消费需求。
7.线下企业应当是本市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经过登记注册的直营门店,且直营门店与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一致。线上企业应当是本市登记注册的自营类电子商务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稳定的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线上发放、验证核销和开具销售发票的能力,并开设江苏活动专区,在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
8.承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相关诉求纠纷。
9.参与活动的非纳统企业,符合纳统条件的应在2024年年底前依法纳统。
请各企业对照省市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9月7日(周六)18:00前将报名表报至市商务局。省商务厅将按照边实施边扩容、成熟一家启动一家的原则,在支付结算平台完成对接并满足发放补贴等条件后,及时开展专项活动,后期视情开展滚动遴选。
联系人:姜妮娅          联系电话:83103060
兴化市商务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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