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智能化矿山项目PC+O(采购—施工—运维)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先生0991-76731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8
公告正文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智能化矿山项目PC+O(采购—施工—运维)
招 标 公 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智能化矿山项目PC+0(采购—施工—运维),建设单位为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智能化矿山项目PC+0(采购—施工—运维)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智能化矿山项目PC+0(采购—施工—运维)
2.建设地点:新疆哈密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
3.主要建设和研发内容: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智能化矿山项目PC+0(采购—施工—运维)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施工,软件系统及平台开发,系统研发、部署、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运营维护等全过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基础设施(办公网升级改造、监控网升级改造、工控网环网建设、网络安全升级改造、云平台建设、机房建设、融合通信应急调度、综合管控平台建设、HSE 安全管理、产运销一体化平台、人员定位系统等),矿山设计系统(资源储量管理系统、无人机三维测绘和设计-施工一体化管控平台等),智能穿爆(钻机智能化改造和爆破区域预警监测系统),矿山工程(智能卡调系统、无人驾驶系统、远程操控系统、智能无人值守装车、皮带机的智能化管理、设备故障智能管理、主要进出口的人脸识别等),智能辅助(数字孪生体、智能防排水系统、智能供配电系统等),管理与决策(生产信息管理、经营信息管理和决策支持管理系统),智能化园区(综合管理系统和智能指挥中心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计划工期:3年9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其中:(1)建设和研发期: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之日起,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级智能化建设全部建设和研发工作,顺利通过验收达到智能化初级水平;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中级智能化建设全部建设和研发工作,顺利通过验收达到智能化中级水平。(2)运维期:自招标人验收通过并正式办理移交后;负责该项目的系统运营、设备运维服务等工作,服务期限3年。
5.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承担拟投项目的条件和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运维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技术服务类似营业范围);
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满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4.投标人业绩要求:
(1)非联合体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类似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运营维护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智慧化矿山项目或智能化工程相关施工业绩;施工业绩指合同总额),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联合体投标人业绩:
施工资质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智慧化矿山或智能化工程相关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运营维护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类似工程运营维护业绩(类似业绩指智慧化矿山或智能化相关工程运维工作),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或广电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智慧化矿山或智能化工程相关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服务内容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类似业绩须反应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或广电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智慧化矿山或智能化工程相关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服务内容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类似业绩须反应项目施工负责人或投标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近期连续缴纳三个月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如因国家重大政策(机构)调整无法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关于人员从业单位的证明文件,并附国家相关政策文件。
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7.其他要求:(1)工作人员须驻扎施工现场,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业主同意,阶段性工作完成后,经业主同意方可撤离现场。(2)区外企业若中标须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5)同属于一个集团的单位,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无效。(6)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施工总承包单位+运营维护单位)投标,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2)投标报名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法人资格,需满足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若联合体中有外地企业的需提供进疆备案手册;
(3)如投标人独立承担该项目工作,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无须附联合体协议。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协议中所有分工职责及义务由联合体成员承担对等责任及履约能力,其他联合体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4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8 月 9 日 1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至新疆乌市经开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5楼1504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须含有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含各联合体成员)、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五、投标截止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28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
沟区准噶尔街 299 号益民大厦 5 楼515室)
3.递交方式:纸质递交。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 299 号益民大厦 5 楼)
八、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为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纪检。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哈密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15999333270
电子邮件:xjnyjtsth@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玄武湖路 477 号能源大厦 15 楼
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0991-7673187、18290774623
电子邮件:xjnyddzb@163.com
开 户 名: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铁新区支行
账 号:65050112101200000031
2023 年 8 月 4 日
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智能化矿山项目PC+O(采购—施工—运维)
招 标 公 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智能化矿山项目PC+0(采购—施工—运维),建设单位为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智能化矿山项目PC+0(采购—施工—运维)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智能化矿山项目PC+0(采购—施工—运维)
2.建设地点:新疆哈密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
3.主要建设和研发内容: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智能化矿山项目PC+0(采购—施工—运维)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施工,软件系统及平台开发,系统研发、部署、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运营维护等全过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基础设施(办公网升级改造、监控网升级改造、工控网环网建设、网络安全升级改造、云平台建设、机房建设、融合通信应急调度、综合管控平台建设、HSE 安全管理、产运销一体化平台、人员定位系统等),矿山设计系统(资源储量管理系统、无人机三维测绘和设计-施工一体化管控平台等),智能穿爆(钻机智能化改造和爆破区域预警监测系统),矿山工程(智能卡调系统、无人驾驶系统、远程操控系统、智能无人值守装车、皮带机的智能化管理、设备故障智能管理、主要进出口的人脸识别等),智能辅助(数字孪生体、智能防排水系统、智能供配电系统等),管理与决策(生产信息管理、经营信息管理和决策支持管理系统),智能化园区(综合管理系统和智能指挥中心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计划工期:3年9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其中:(1)建设和研发期: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之日起,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级智能化建设全部建设和研发工作,顺利通过验收达到智能化初级水平;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中级智能化建设全部建设和研发工作,顺利通过验收达到智能化中级水平。(2)运维期:自招标人验收通过并正式办理移交后;负责该项目的系统运营、设备运维服务等工作,服务期限3年。
5.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承担拟投项目的条件和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运维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技术服务类似营业范围);
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满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4.投标人业绩要求:
(1)非联合体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类似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运营维护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智慧化矿山项目或智能化工程相关施工业绩;施工业绩指合同总额),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联合体投标人业绩:
施工资质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智慧化矿山或智能化工程相关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运营维护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类似工程运营维护业绩(类似业绩指智慧化矿山或智能化相关工程运维工作),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或广电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智慧化矿山或智能化工程相关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服务内容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类似业绩须反应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或广电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智慧化矿山或智能化工程相关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服务内容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类似业绩须反应项目施工负责人或投标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近期连续缴纳三个月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如因国家重大政策(机构)调整无法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关于人员从业单位的证明文件,并附国家相关政策文件。
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7.其他要求:(1)工作人员须驻扎施工现场,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业主同意,阶段性工作完成后,经业主同意方可撤离现场。(2)区外企业若中标须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5)同属于一个集团的单位,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无效。(6)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施工总承包单位+运营维护单位)投标,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2)投标报名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法人资格,需满足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若联合体中有外地企业的需提供进疆备案手册;
(3)如投标人独立承担该项目工作,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无须附联合体协议。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协议中所有分工职责及义务由联合体成员承担对等责任及履约能力,其他联合体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4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8 月 9 日 1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至新疆乌市经开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5楼1504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须含有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含各联合体成员)、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五、投标截止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28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
沟区准噶尔街 299 号益民大厦 5 楼515室)
3.递交方式:纸质递交。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 299 号益民大厦 5 楼)
八、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为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纪检。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哈密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15999333270
电子邮件:xjnyjtsth@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玄武湖路 477 号能源大厦 15 楼
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0991-7673187、18290774623
电子邮件:xjnyddzb@163.com
开 户 名: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铁新区支行
账 号:65050112101200000031
2023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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