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能电力生产、综合类施工及服务项目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生产维护零星检修工作委托施工(电气、仪控)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立安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7
公告正文
浙能电力生产、综合类施工及服务项目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2023年度生产维护零星检修工作委托施工(电气、仪控)采购公告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2023年度生产维护零星检修工作委托施工(电气、仪控)采购公告

ZJTY-2023-01-17-002

一.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2023年度生产维护零星检修工作委托施工(电气、仪控),采购人为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2023年度生产维护零星检修工作委托施工(电气、仪控)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023年日常维护检修及机组各级计划检修工作中零星的电气、仪控工作内容,包括电气专业、仪控专业的零星工程以及零星的辅助借工与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所辖设备主要包括#7、#8机组脱硫系统及四期脱硫公用系统的电气、仪控专业工作内容。

三.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3.报价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报价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单台机组容量为300MW 及以上燃煤机组类似项目的维护或检修业绩(内容应包括电气、仪控检修),上述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及盖章页复印件;

5.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须有自2019 年1 月1 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的单台机组容量为300MW 及以上燃煤机组类似项目的维护或检修业绩(内容应包括电气、仪控检修),上述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及盖章页复印件;

6.报价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安全三类人员证书(C证)。

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

四.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未取得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报价人,请前往 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https://zsrm.zjenergy.com.cn/)进行注册,并下载浙江能源投标管家,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浙江能源投标管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可下载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01月29日 09时00分2023年02月03日 17时00分

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潜在报价人须通过本企业的银行账户将标书费汇至下述银行帐户后,并通过浙江能源投标管家关联相应金额的银行流水进行购买。

开户名称: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杭州市分行西湖支行

帐 号:1202 0204 1990 0157 384

五.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17日 09时30分,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江能源投标管家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政采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联 系 人: 陈立安, /

联系电话: 0577-51107142,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白马大厦九楼B座

采购文件出售、平台操作,客服联系电话:400-0571515

注:(1)报价人需使用CA方可完成网上报价由于办理CA需要较长时间,建议需要办理的报价人尽早办理,以免影响报价。CA网上自助申报址: https://zsrm.zjenergy.com.cn/zjnycms/webfile/goCA.html,各报价人可自由选择申请办理实体CA或扫码APP。

(2)购竞争性谈判文件和递交报价保证金时,需引用相等金额的银行流水,若购买多个标段竞争性谈判文件或递交多个标段保证金的,请按规定金额分别汇款。

2023年01月28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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