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杖子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13080020240066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隆承市鲲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艳超0314-50822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名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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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已结束

项目编号:GC13080020240066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9-14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24-09-19 11: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9-30 09:00:00
开标时间:2024-09-30 09:00:00
正式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大杖子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23850001B02
招标内容:


大杖子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杖子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兴数政投字【2024】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大杖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大杖子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大杖子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标段划分:共计分为3个标段 3 建设地点:一标段: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大杖子镇大杖子村;二标段: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大杖子镇柳河口村;三标段: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大杖子镇山村 4 建设规模:一标段:大杖子村原址改造沥青路面20236平方米,透水砖路面2820平方米。二标段:柳河口村原址改造沥青路面16767平方米,透水砖路面7366平方米,混凝土路面830平方米,长城垛墙长989米,2.2米高挡墙长148米。三标段:山村原址改造2.5米高挡墙228米,3.2米高挡墙44米,原址改造便民桥一座,长10米,宽7米。 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工程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参加投标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现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9 18:002024-09-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s://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冀数政规﹝2024﹞1号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评定分离”,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及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7.2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隆承市鲲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承德市双桥区 邮编:067000 联系人:郭艳超 电话:0314-5082268 邮箱:lcskzb@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314-5052661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大杖子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标段 投标人/供应商 8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隆县大杖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隆承市鲲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兴隆县大杖子镇 地址: 承德市双桥区
邮编:

067300

邮编: 067000
联系人:

刘欣

联系人: 郭艳超
电话:

0314-5618149

电话: 0314-508226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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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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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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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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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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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温馨提示:

  1.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hebpr.cn )”
  3.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 5、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6月15日起,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政府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双盲”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查看有关操作视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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