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同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次迁建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莞市同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次迁建项目 受理号(号)20230027652项目名称东莞市同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次迁建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江背路3号之一5号楼101室建设单位东莞市同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珠海流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同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原厂址位于东莞市清溪镇三中金腰路66号。项目于2010年4月委托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同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0年4月26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清溪环建〔2010〕702号。后因生产发展需要,建设单位将厂址由“东莞市清溪镇三中金腰路66号”搬迁至“东莞市清溪镇上元村银坑路8号一楼”。于2018年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同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4月26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18〕3761号。项目于2020年04月20日完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441900555605863C001C。项目于2020年9月1日完善了关于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内容的自主验收手续,并取得《东莞市同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因生产发展需要,项目拟进行第二次迁建,迁建内容大致如下:1、项目拟将厂址由“东莞市清溪镇上元村银坑路8号一楼”搬迁至“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江背路3号之一5号楼101室”(项目新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4°8'44.095",北纬:22°48'54.756")。2、对现有的押出成型工序废气进行改进,由“UV光解净化+活性炭吸附”的处理工艺调整为“两级活性炭吸附”的处理工艺。迁建后,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1200m2,建筑面积1200m2;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555605863C。项目主要从事电子线、电子连接线、接插头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子线、电子连接线、接插头255.6吨。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押出成型工序及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同时在设备的产污口处设置顶部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再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排气筒高度为15m。(1)项目塑胶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线材、废包装材料、废锡渣经分类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2)项目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3)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次东莞市同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次迁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行的。公示时间2023-11-20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清溪分局联系电话0769-87333786通讯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98号城建国土大楼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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