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czb2023-0120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才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连女士1594739999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采购审计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胜区创业大厦A座8楼8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ZB2023-012007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采购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主要商务要求:
主要商务条款
具体要求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
第一包:折扣率100%,折扣不得高于80%,或低于30%,报价折扣超过80%或低于30%均视为无效投标。
第二包:折扣率100%,折扣不得高于80%,或低于30%,报价折扣超过80%或低于30%均视为无效投标。
第三包:参考(内注协〔2018〕105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
服务期
第一包:合同签订后1年或审计金额达到40万元
第二包:合同签订后1年或审计金额达到10万元
第三包:合同签订后1年或审计金额达到8万元
服务地点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采取“一事一结算”的方式进行。项目已完成预算审核并出具合格的预算审核报告的,支付相应项目“预算、采购文件或待签合同审计”的审核费用。项目完成结算审核并出具合格的结算审核报告的,支付相应项目结算审核费用。
验收要求
1期:1.供应商应从收到审计项目完整材料之日起,简单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一般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杂项目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复杂项目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的,供应商应会同采购人协商确定合理的完成时限。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供应 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日期进行协商。2.经双方共同验收,所审项目达不到质量或 规格要求的,采购人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其他
第一包:报价说明:服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的金额进行报价,报价应在限价的基础上做出一定幅度的优惠,工作期间产生的除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服务机构自行承担。
结算说明:1.对同一项目进行预算、采购文件和待签合同审计的,仅计算一次费用。2.对同一项目预算、采购文件、待签合同和结算合并一次审计的,按预算、采购文件、待签合同审计费用和结算审计费用二者中较高者计算。3.对同一项目预算、采购文件、待签合同和结算分别审计的,预算、采购文件、待签合同计算一次费用,结算审计按审减金额*结算审计费率计算一次费用。4.其他审计服务收费标准,甲乙双方协商确定。5.中标单位全年审计服务费不超40万元。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第二包:报价说明:服务机构按照基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支付标准,(内工建协〔2016〕1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的金额进行报价,报价应在限价的基础上做出一定幅度的优惠,工作期间产生的除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服务机构自行承担。
中标单位全年审计服务费不超10万元。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第三包:报价说明:服务机构按照内注协〔2018〕105号)《内蒙古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指导意见(试行)》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的金额进行报价,报价在限价的基础上做出一定幅度的优惠,工作期间产生的除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服务机构自行承担。
中标单位全年审计服务费不超8万元。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二.服务内容:
第一包:
对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信息化软件类项目(包含信息系统定制软件开发类、信息系统货物采购类、信息系统服务类、信息系统集成类、信息系统环境工程建设类项目)、非信息化项目及其它类项目(包含装备物资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等)开展预算审核、采购文件审核、待签合同审核、结算审核和效益情况审核等工作。主要包括:
1.项目预算文件审核。主要审核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客观、符合实际、是否合理合规,审核造价作为招标控制价。
2.项目采购文件审核。主要审核项目采购文件是否合法、规范和公正,招标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评标办法是否相对公正、合理,是否存在故意抬高招标人条件内容,是否具有倾向性,关键设备指标是否有排他性、唯一性等。
3.项目待签合同审计。主要审核合同主体资格、价款约定、调整及付款、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等。
4.项目竣工结算审计。主要对项目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和评价,重点审核项目竣工结算资料是否完整、项目合同及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实际工程量或人工工时量是否计算准确、计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材料设备价格是否与合同一致等。
5.与上述审核工作直接相关的其他审核内容。
6.有关项目建成后的使用效益情况审核。
7.其他应甲方要求而进行的审核工作。
第二包: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基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包括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待签合同、工程计量与支付、竣工结算等)审核服务。
1.项目预算文件审核。主要审核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客观、符合实际、是否合理合规。审核造价作为招标控制价。
2.项目采购文件审核。主要审核项目采购文件是否合法、规范和公正,招标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评标办法是否相对公正、合理,是否存在故意抬高招标人条件内容,是否具有倾向性,关键设备指标是否有排他性、唯一性等。
3.项目待签合同审计。主要审核合同主体资格、价款约定、调整及付款、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等。
4.项目竣工结算审计。主要对项目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和评价,重点审核项目竣工结算资料是否完整、项目合同及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实际工程量或人工工时量是否计算准确、计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材料设备价格是否与合同一致等。
5.与上述审核工作直接相关的其他审核内容。
6.有关项目建成后的使用效益情况审核。
7.其他应甲方要求而进行的审核工作。
第三包:
会计师事务所在合同有效期内作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指定委托机构参与分配的审计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提交合法有效的审计报告和成果。
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决算审计;
2.经济责任审计;
3.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4.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审计;
5.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6.非税收入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7.经济犯罪类、司法鉴定类审计;
8.绩效评价;
9.其他审计事项。
三.服务要求:
第一包:
1.项目审计服务要求
(1)依据采购人具体要求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保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
(2)采购人提供完全脱密资料齐全后,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供应商应从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简单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一般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杂项目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复杂项目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的,供应商应会同采购人协商确定合理的完成时限。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日期进行协商。
(3)项目档案应全部交还采购人,供应商不得留存。
(4)供应商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核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谈判沟通能力。
(5)供应商接到审核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若供应商确有变更的需要,应经采购人同意。
2.保密及工作纪律要求
(1)供应商须同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签订保密承诺书。供应商参与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计的有关信息,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采购人工作秘密严加保密。
(2)供应商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核业务。供应商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向采购人报告。采购人对重要事项审查和复核过程中如遇疑问,供应商派遣人员应履行解释说明义务。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审核结果、审核结论、审核报告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委托业务费用,并保留向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力。
3.廉政及职业道德要求
(1)供应商应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
(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审核任务转包给其他机构。与被审核单位或者审核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履行回避原则。
(3)供应商在执行采购人审核业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2.允许他人以供应商名义执行业务。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4.费用限价(采取分段累进方式,设定收费标准限额),按整体折扣率报价。
项目
类型
审计环节
计费金额区间
(万元)
费率
限额
信息化软件类项目及其它类项目
预算、采购文件或待签合同审核
小于30
3.50%
30-60(含)
3.0%
60-100(含)
2.50%
100-500(含)
1.50%
500-1000(含)
0.30%
大于1000
0.02%
非信息化类项目及其他
小于20
3.00%
20-50(含)
2.50%
50-80(含)
2.00%
80-120(含)
1.50%
120-500(含)
1.00%
500-1000(含)
0.30%
大于1000
0.02%
结算审核
审减金额
3%

 
注:审计收费以项目送审预算金额为基础,按照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取,计费标准见上表。
(1)对同一项目进行预算、采购文件和待签合同审计的,仅计算一次费用。
(2)对同一项目预算、采购文件、待签合同和结算合并一次审计的,按预算、采购文件、待签合同审计费用和结算审计费用二者中较高者计算。
(3)对同一项目预算、采购文件、待签合同和结算分别审计的,预算、采购文件、待签合同计算一次费用,结算审计按审减金额*结算审计费率计算一次费用。
(4)其他审计服务收费标准,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付款方式:采取“一事一结算”的方式进行。项目已完成预算审核并出具合格的预算审核报告的,支付相应项目“预算、采购文件或待签合同审计”的审核费用。项目完成结算审核并出具合格的结算审核报告的,支付相应项目结算审核费用。
(6)报价方式:以折扣率进行报价,如打9折,折扣率为90%;计费金额=被送审项目的送审金额*费用限额*报价折扣率
(7)最高限价:折扣率100%,折扣不得高于80%,或低于30%,报价折扣超过80%或低于30%均视为无效投标。
第二包:
1.项目审计服务要求
(1)依据采购人具体要求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保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
(2)采购人提供完全脱密资料齐全后,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供应商应从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简单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一般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杂项目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复杂项目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的,供应商应会同采购人协商确定合理的完成时限。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日期进行协商。
(3)项目档案应全部交还采购人,供应商不得留存。
(4)供应商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核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谈判沟通能力。
(5)供应商接到审核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若供应商确有变更的需要,应经采购人同意。
2.保密及工作纪律要求
(1)供应商须同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签订保密承诺书。供应商参与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计的有关信息,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采购人工作秘密严加保密。
(2)供应商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核业务。供应商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向采购人报告。采购人对重要事项审查和复核过程中如遇疑问,供应商派遣人员应履行解释说明义务。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审核结果、审核结论、审核报告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委托业务费用,并保留向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力。
3.廉政及职业道德要求
(1)供应商应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
(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审核任务转包给其他机构。与被审核单位或者审核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履行回避原则。
(3)供应商在执行采购人审核业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2.允许他人以供应商名义执行业务。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4.费用限价(采取分段累进方式,设定收费标准限额),按整体折扣率报价。
项目
类型
审计环节
计费金额区间
(万元)
费率
限额
信息化软件类项目及其它类项目
预算、采购文件或待签合同审核
小于30
3.50%
30-60(含)
3.0%
60-100(含)
2.50%
100-500(含)
1.50%
500-1000(含)
0.30%
大于1000
0.02%
非信息化类项目及其他
小于20
3.00%
20-50(含)
2.50%
50-80(含)
2.00%
80-120(含)
1.50%
120-500(含)
1.00%
500-1000(含)
0.30%
大于1000
0.02%
结算审核
审减金额
3%

 
 
(1)按照基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支付标准,参考(内工建协〔2016〕18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结合中标人报价支付服务费。
(2)付款方式:采取“一事一结算”的方式进行。项目已完成预算审核并出具合格的预算审核报告的,支付相应项目“预算、采购文件或待签合同审计”的审核费用。项目完成结算审核并出具合格的结算审核报告的,支付相应项目结算审核费用。
①报价方式:以折扣率进行报价,如打9折,折扣率为90%;计费金额=被送审项目的送审金额*费用限额*报价折扣率
②最高限价:折扣率100%,折扣不得高于80%,或低于30%,报价折扣超过80%或低于30%均视为无效投标。
第三包:
1.工作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核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供应商办理审核事项,与被审核单位或者审核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供应商应客观公正依法审核,遵守审核纪律和职业道德。
2.审计程序要求
(1)开展审计工作前,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审计工作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2)审计工作方案应满足以下要求:
1)审计方案内容应完整、工作程序应合理、工作方法应科学;
2)审计方案中应具备完善、严谨、合理、清晰的审核程序;
3)审计方案中针对项目情况,应提出完整的送审资料清单;
4)审计方案中应具备科学、严谨的三级复核机制;
5)审计方案中应具备服务承诺和可行、有效、科学的合理化建议;
6)审计方案中应具备满足甲方实际要求的服务响应时间的承诺;
7)审计方案中应具备进度安排合理,控制措施可靠、有效的项目完成期限的;
8)审计方案中应具备可行、科学的培训方案;
9)审计方案中应具备有效可靠,控制手段科学、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
10)审计方案中应具备完整的保密组织机构、健全的保密制度和完整的保密协议模板。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组审计人员要求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应配备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质证书,具备财务审计从业经验,且项目组负责人具有承担过同类项目审核经验的。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拟派本项目的审计人员名单,审计人员名单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若由于不可控原因需中途撤换,须经采购人同意认可,替换人员必须与被替换人员的资质条件相一致。供应商必须提交拟派审计人员名单(包含姓名、年龄、职务、文化程度、专业、从业年限、在本单位任职时间、证书名称、证书级别、证书编号)。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当按照社会审计原则和标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保守客户商业秘密,并对所提交的会计报表及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采购人将与中标单位签订相关审计服务合同,中标单位应在项目服务履行完成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填写相应类别的项目考核表,配合采购人进行的服务项目的整体服务质量综合考核工作。
(3)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独立完成审计任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任务再委托其他机构。
(4)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服务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要求,响应文件中需含有审计服务质量保证承诺书,对审计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5)供应商中标后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在实际服务过程中,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供应商对其拟派本项目审计人员的泄密行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6)每次项目需要取资料时,供应商必须到甲方现场当面对资料进行签收和领取,归还资料时也必须是当面提交。
5.审计服务收费支付标准
6.费用限价(采取分段累进方式,设定收费标准限额),按整体折扣率报价。
项目
类型
审计环节
计费金额区间
(万元)
费率
限额
信息化软件类项目及其它类项目
预算、采购文件或待签合同审核
小于30
3.50%
30-60(含)
3.0%
60-100(含)
2.50%
100-500(含)
1.50%
500-1000(含)
0.30%
大于1000
0.02%
非信息化类项目及其他
小于20
3.00%
20-50(含)
2.50%
50-80(含)
2.00%
80-120(含)
1.50%
120-500(含)
1.00%
500-1000(含)
0.30%
大于1000
0.02%
结算审核
审减金额
3%

 
 
参考(内注协〔2018〕105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结合中标人报价折扣,以折扣后收费标准支付服务费。
注:报价只接受统一折扣率,不接受其它报价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开始之日起至完成之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6日  至 2023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胜区创业大厦A座8楼81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胜区创业大厦A座8楼818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胜区创业大厦A座8楼8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     
地址:东胜区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948570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才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胜区创业大厦A座8楼818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连女士 联系电话:15947399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连女士
电 话:  1594739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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