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孙玉隆156323255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楠0311-8308697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 已由石家庄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石高行审投资备字〔2024〕16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用地约312.7亩,约40万平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科研孵化用房、公共服务中心、综合配套用房、入驻企业装修及功能齐全的其他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等。
2.2建设地点: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位于位于石家庄市高新区,北侧为尔海路,南临规划路,东侧为黄山大街,西侧为兴安大街,中间为闽江道,内部含有南北、东西两条城市支路。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并提交相关报告,后期配合业主、设计等单位开展项目后续工作直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勘察,包括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2500平米),并根据要求出具正式的勘察报告;满足当地政府备案、验槽、竣工验收等要求。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本公告3.4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公告新增3.5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1 日 09:00 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在线下载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21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6.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或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裕华区黄河大道科技中心
联 系 人:孙玉隆
电 话:156323255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郝楠
联 系 电 话:0311-83086970、15130100810
电 子 邮 件:hbctxm2c@vip.163.com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docx
本招标项目 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 已由石家庄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石高行审投资备字〔2024〕16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用地约312.7亩,约40万平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科研孵化用房、公共服务中心、综合配套用房、入驻企业装修及功能齐全的其他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等。
2.2建设地点: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位于位于石家庄市高新区,北侧为尔海路,南临规划路,东侧为黄山大街,西侧为兴安大街,中间为闽江道,内部含有南北、东西两条城市支路。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并提交相关报告,后期配合业主、设计等单位开展项目后续工作直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勘察,包括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2500平米),并根据要求出具正式的勘察报告;满足当地政府备案、验槽、竣工验收等要求。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本公告3.4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公告新增3.5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1 日 09:00 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在线下载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21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6.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或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裕华区黄河大道科技中心
联 系 人:孙玉隆
电 话:156323255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郝楠
联 系 电 话:0311-83086970、15130100810
电 子 邮 件:hbctxm2c@vip.163.com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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