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兴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工程二标段(二次)
金额
65.8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2024073140010019
预算金额65.85万元
招标联系人-0317-662113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云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工0317-523439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海兴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工程二标段(二次)

项目概况

    海兴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08-2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4073140010019
    项目名称:海兴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工程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8579.25
    最高限价:658579.25
    采购需求:本项目对海兴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进行完善提升,对现有已经入住的敬老院进行维修改造,主要包括:①建筑外墙刷涂料;②建筑更换门窗;③建筑内部进行吊顶;④喷淋头改造;⑤灯具更换;⑥完善敬老院院内的排水设施,新建排水管道,配套建设检查井、收水口、支管等设施。(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按《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要求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9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评审按顺序评审,为保证本项目进度及质量,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8-16至2024-08-22,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2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海兴县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6621191;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52343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兴县民政局本级
    地址:海兴县
    联系方式:0317-66211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云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新海西路378号
    联系方式:0317-5234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话:0317-5234391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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