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咸丰县乡集镇垃圾一体化建设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3天
金额
372.0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xf-202410qt-002001002
预算金额372.08万元
招标公司恩施州昌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0718-68106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链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女士0718-682281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7
公告正文
咸丰县乡集镇垃圾一体化建设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XF-202410QT-002001002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乡集镇垃圾一体化建设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发改审批【2024】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州昌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恩施州昌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链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贰万元整(¥20000.00元), 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咸丰县各乡(集)镇、区。 建设规模:咸丰县乡集镇垃圾一体化建设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包括垃圾分类亭、焚烧炉体、喷淋除臭系统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咸丰县乡集镇垃圾一体化建设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包括垃圾分类亭、焚烧炉体、喷淋除臭系统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 计划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 ||||||||||||||||||||||
2.3其他: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人民币3720824.00元(含税)。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 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采用“评定分离—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方法确定中标人。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eszggzy.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f.eszggzy.cn/x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4年11月06日 | ||||||||||||||||||||||
备注: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