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萍乡市全域景区开发有限公司南正街音乐灯光秀及灯光提升(一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H2024409)公开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6
金额
38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h2024409
预算金额383万元
招标联系人江先生1889799193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甘女士18179908592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5
公告正文

江西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萍乡市全域景区开发有限公司南正街音乐灯光秀及灯光提升(一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H2024409)公开招标公告

南正街音乐灯光秀及灯光提升(一期)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150930(北京时间)前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H2024409     

项目名称: 南正街音乐灯光秀及灯光提升(一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383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383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HH2024409

南正街音乐灯光秀及灯光提升(一期)采购项目

1

383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同时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开标时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赣手续复印件或者“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2600:002025010224:00

地点: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gz-portal.yingcaicheng.com/)或“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https://passport.yingcaicheng.com/)采购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加”后下载招标文件。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报价的,责任自负。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150930(北京时间)

地点: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贤东路投发大厦B座18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咨询QQ:811028657、3062197437。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参与项目的,责任自负。

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具体缴纳方式及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萍乡市全域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址: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贤东路投发大厦B座

联系方式:江先生  18897991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西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富公馆1309室                         

项目联系人:甘女士                                            

 话:18179908592                                                 

    电子函件:jxhhgcx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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