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玉泉文化商业广场机械车位采购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洛阳玉泉文化商业广场机械车位采购安装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7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玉泉文化商业广场机械车位采购安装工程施工
2、招标编号:伊滨工货招标(2022)0155号
3、项目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企业自筹,100%。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洛阳玉泉文化商业广场机械车位采购安装工程施工,主要采购内容为升降横移类机械停车设备采购。包含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运输、装卸、安装、保护、调试及运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特检院首次验收费用等,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交货期:供货30日历天,安装30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
9、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11、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3152400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型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型为机械式停车设备);
3、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型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型为机械式停车设备);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2年09月27日至2022年10月08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9时3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滨区创新大厦2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80880981
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9-63333611
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2767559
2022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