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1022023000097
预算金额54.78万元
招标联系人祝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徐先生0833-2192933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乐山市精神病医院54.7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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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民政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5 11:2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N5111022023000097

二、项目名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乐山市精神病医院(乐山市惠民优抚医院) 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北段168号 547,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乐山市市中区民政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服务类(乐山市精神病医院(乐山市惠民优抚医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社会服务 乐山市市中区民政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1.定期在各社区康复站为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和精神康复知识讲座活动,建立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对其进行动态评估及跟踪,为有需要的患者开展心理评估、心理测评、康复训练等。 2.需对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一对一定期随访,入户开展心理评估、心理测评、康复训练、送药入户、指导患者服药安全及注意事项,帮助患者在出院后实现控制症状、稳定病情、防止复发、提升社会功能、参与就业、重新融入社会生活等目标。 每次在社区康复站或者入户提供服务时应由精神科执业医师、精神科专科护士或执业心理咨询师执行;能提供精神病病情评估、精神慰藉、病情指导、服药指导、康复训练、心理咨询、心理测评、心理疏导等相关专业服务。所有相关服务工作均要有完整可溯源记录,同时要做好服务对象相关信息及隐私保密和保护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547,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祝介乔(采购人代表)李海灵张春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市中区民政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县街116号

联系方式:祝老师,13398247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春华路南段422号

联系方式:0833-2192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833-2192933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相关附件: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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