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逐光而行-光明街道2024年徒步系列活动项目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逐光而行-光明街道2024年徒步系列活动项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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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总体目标 为加强职工人员身体素质,提升精神面貌,丰富业余生活。光明街道近期将开展逐光而行-光明街道2024年徒步系列活动。 (二)具体目标 通过本次徒步活动,给职工一个追求健康、亲近自然、广交朋友的机会。 (三)服务要求 活动路线:光明滑草场出入口→大顶岭绿道→浮桥→探桥→荷花池→顶岭线远足径→马池田绿道→白花客家文化公园(总里程约6KM) |
项目预算金额:90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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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办
地址: 深圳市光明街道光翠北路6号
联系人: 欧炳循
联系电话: 27401370
传真:无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3月19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