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届“飞天奖”和第 28 届“星光奖”综合服务保障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厦门电影节有限公司委托,厦门航空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对【MFWT-2024-016】第 34 届“飞天奖”和第 28 届“星光奖”综合服务保障采购项目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529872.5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第 34 届“飞天奖”和第 28 届“星光奖”综合服务保障采购项目,采购预算:552.98725万元, 项目内容:
规模:【5529872.50】元;(该金额为预估采购金额,中标后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采购人不对实际采购量做保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项目名称:第 34 届“飞天奖”和第 28 届“星光奖”综合服务保障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现根据采购人业务实际需要,对接待服务、安保服务及医疗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业务范围:嘉宾机票、嘉宾酒店入住用餐、车辆调度、接待人员等接待服务;志愿者管理及医疗服务等保障工作;安保人员服务、安保物料、证件服务等相关安保服务业务。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以上以招标人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 3.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投标人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4-08-29 16:30:00】 2、获取方式: 平台使用费: 合同包01人民币400元; 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http://hexingtianxia.enjoy5191.com)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合同包的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本项目只接受在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采购文件以加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70-519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09-11 09: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下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厦门市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505C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09-11 09:00:00】 2、开标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505C会议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质疑/投诉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所提供的质疑/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质疑/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质疑有效期内将有效的质疑材料通过书面递交至招标人。 质疑材料受理单位:【厦门航空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419】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0592-2175101】,邮箱:【cgjd@xiamenair.com】 如投标人对质疑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质疑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受理部门:【厦门电影节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2层03、05、06单元】 联系电话:【0592-5923036】 质疑有效期时限 阶段 质疑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日前提出质疑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10日前提出质疑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招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质疑 (质疑、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质疑承诺及格式指引)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厦门电影节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2层03、05、06单元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2-5923036 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航空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512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0592-2175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