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明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1.9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我院“改扩建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公开征集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人
南明区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
NMQRMYY-FW-JC2024-0701
三、采购项目名称
南明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四、采购内容
(一)服务要求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配合节能评审机构工作,完成节能评估的配合工作,直至审核通过。
2.完成节能报告的编制,包括:项目概况、建设方案介绍、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项目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及能源使用分布情况、能源消耗计算、碳排放计算、项目节能措施、能源消费影响分析、绿建评价等方面。
3.协调与节能审批部门的各种组会、批复事宜,最终协助采购人取得批复审查意见。
4.服务期限:30个日历日。
(二)成果要求
1.提交依据符合审批机关要求的《节能评估报告》;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
2.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服务,配合上级单位及项目审批机关组织的评审等工作,直至取得审批机关相关批复。
(三)项目预算
19000元
五、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有二次报价)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四)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文件信息
(一)获取时间:2024年7月26日9:00起至2024年7月30日17:00止(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需打印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8号富中商务大厦7楼710室采购办获取采购文件。
八、评审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4年8月1日14:3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评审时间(北京时间)
2024年8月1日14:30,如有变动另行电话通知。
十、评审地点
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8号富中商务大厦6楼会议室(南明区人民医院临时行政办公区)
十一、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十二、发布媒体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医院官网
十三、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吴老师:0851-85576676
南明区人民医院采购办
2024年7月26日
(此公告由采购办供稿,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办所有)
一、采购人
南明区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
NMQRMYY-FW-JC2024-0701
三、采购项目名称
南明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四、采购内容
(一)服务要求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配合节能评审机构工作,完成节能评估的配合工作,直至审核通过。
2.完成节能报告的编制,包括:项目概况、建设方案介绍、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项目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及能源使用分布情况、能源消耗计算、碳排放计算、项目节能措施、能源消费影响分析、绿建评价等方面。
3.协调与节能审批部门的各种组会、批复事宜,最终协助采购人取得批复审查意见。
4.服务期限:30个日历日。
(二)成果要求
1.提交依据符合审批机关要求的《节能评估报告》;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
2.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服务,配合上级单位及项目审批机关组织的评审等工作,直至取得审批机关相关批复。
(三)项目预算
19000元
五、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有二次报价)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四)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文件信息
(一)获取时间:2024年7月26日9:00起至2024年7月30日17:00止(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需打印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8号富中商务大厦7楼710室采购办获取采购文件。
八、评审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4年8月1日14:3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评审时间(北京时间)
2024年8月1日14:30,如有变动另行电话通知。
十、评审地点
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8号富中商务大厦6楼会议室(南明区人民医院临时行政办公区)
十一、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十二、发布媒体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医院官网
十三、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吴老师:0851-85576676
南明区人民医院采购办
2024年7月26日
(此公告由采购办供稿,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办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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