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中国联通长沙市分公司友谊路场地改造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失败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b39102409001927/hnzt-2024-1229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芳15608414990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瑄189731006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比选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联通长沙市分公司友谊路场地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B39102409001927/HNZT-2024-12291
公开比选失败说明:经评审小组评审,本项目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且明显缺乏竞争性,故经评审委员会一致决定否决所有应答,本次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5日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电话或发送邮件:
联系人:胡芳
电 话:15608414990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联系人:曹瑄
电 话:18973100668
邮 箱:644654140@qq.com
监督部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财务部
电 话:15608414990
邮 箱:hufang6@chinaunicom.cn
(此联系方式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比选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异议提出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异议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异议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受理:
1.异议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具体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示。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