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心脑血管中心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答疑补遗BB2024SQGCZ0231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任艳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冬0551-6514958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项目名称: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心脑血管中心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

2.标段名称: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心脑血管中心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

3.澄清或修改事项:

事项1:招标文件中新增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接口获取政务数据;②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2)获取的电子证照信息与从省市场主体库获取的信息、投标人上传的传统影印件效力相同,请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自行调用,并做好相关数据核验工作。如遇获取电子证照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的,以上传的传统影印件为准;

事项2: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的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1)或(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3%的结算价款

2  3  %的结算价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修改为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结算价款;

3)其他方式: 按前附表要求执行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4.招标人: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蚌埠市长淮路287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任艳

电话:0552-308694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刘冬、李建华、韩彪

电话:0551-6514958165149582-82618705603102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