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铜陵移动2023年第二批自控物业厅店招商项目_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4/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2023年第二批自控物业厅店招商项目于2023年3月27日16:00及4月3日10:00开标,已按招商文件规定的评选方法及相关要求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包号 厅店名称 中选候选人
2 铜陵学院营业厅 铜陵市铜官山区惠众通讯设备经营部
3 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营业 谷素珍
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17:00。公示期内,各参选单位对以上结果,如有疑问或异议,须于3日内按照规范格式(具体要求及规则详见附件)向铜陵移动公司市场经营部及采购中心提出,未按要求提出视为确认。请中选人及时与铜陵移动相关部门联系,按期完成合同签订及费用缴纳工作。
特此公示。

招商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
时间:2023年4月21日








附件:异议处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包号(如有);
2.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3.异议对象或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提出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在异议函中同时提供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异议提出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其中,异议提出人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异议项目存在相关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人未参与该项目,或与该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超出规定的异议时限的;
3.异议事项不具体,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函未署具异议提出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的;
5.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加盖公章的;
6.对其他投标人(应答人)的投标文件(应答文件)详细内容进行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7.已作出解答,且在答复后3日内异议提出人未能提出新的证据的;
8.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9.不符合采购公告、公示、采购文件规定的要素及渠道要求的。
(三)异议提出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异议提出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否则,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异议提出人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17:00。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须书面形式实名向招商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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