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丽江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市场化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373.16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ttcg2023040
预算金额373.16万元
招标公司丽江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尚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工1820884773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丽江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市场化外包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NTTCG202304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市场化外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丽江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最高采购预算总价为 3731640 元(第二片区福慧路以南至长水路参照当前 丽江市场用工薪酬,保洁人员数量不得少于 121 人,果皮箱清掏驾驶员 1 人,三轮车 61 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丽江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市场化外包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丽江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市场化外包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6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6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将(1)营业执照副本; (2) 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 份证及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514521386@qq.com,邮件中须注明联 系人和联系电话,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郭工:18208847739)进行信息确认并办 理报名事宜。售价:60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6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丽歌丽呈酒店会议室(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花马街 N8-N11 栋)。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6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丽歌丽呈酒店会议室(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花马街 N8-N11 栋)。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 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通拓招标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丽江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丽江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市场化外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丽江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市场化外包服务;
2.2 项目编号:YNTTCG2023040;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 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采购预算总价为 3731640 元(第二片区福慧路 以南至长水路参照当前丽江市场用工薪酬,保洁人员数量不得少于 121 人,果皮箱清掏驾驶 员 1 人,三轮车 61 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第二片区福慧路以南至长水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市场化外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明细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业务路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片区主次干道、桥梁、河道、公共广场、公园、公厕等环境卫生;城市道路配套绿化的保洁;包含但不限于道路保洁,绿化带、人行道,一 些路段含公园、河道。不包括电杆;负责城市道路配套绿化的保洁,路面保洁时间不得低于 16 个小时,且每班组保洁人员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8 个小时;同时负责消毒及“消杀”工作,包 括果皮箱、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设备及公厕的消毒及消杀“四害”;②环境基础设施、设备、洗手台、拾便器、果皮箱清掏、清洗;③卫生死角清理,公共区域范围内的道路,墙 角到墙角保洁,死角清理,杂草清除;④作业过程中的垃圾分类收集(收集至垃圾房等指定 的地点);⑤作业垃圾临时堆放场委托管理;对垃圾堆放场进行管理,保证片区内的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 的建筑垃圾按规范接收、规范堆放管理;对堆放场内所有垃圾的清运工作,必须做到每个点 垃圾存量不得超 250 方,并确保堆放场的卫生整洁,对堆放场周边居民(住户)不造成影响。 ⑥环境卫生应急处理等。负责环卫设施、设备的巡查检查、维修、管理工作,包括果皮箱、垃圾箱(桶)、公厕指示牌等的巡查检查、清洗清掏、维修补装、零星更换等管理维修,公 厕设施日常维修维护,环卫作业车辆安全管理及规范作业管理等;⑦突发事件处置、保障工 作,包括重大防疫情形下的相应消毒、灭菌等防疫配合工作,油、建筑渣土撒漏等污染路面
的应急保洁,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等的应急保障,政府公益性、指令性任务等突发事件处置 工作;⑧中标公司必须按照表格要求配置环卫人员、配齐设施设备,日常巡查和案件上报必 须符合相关规定,做到按时结案、按质量结案,不出现未结案件、超期案件,不发生虚假结 案、媒体曝光等情况;⑨根据片区划分,为确保业务路段果皮箱周边堆放垃圾及时清运,每 片每月配备 1 名驾驶员及各 1 辆果皮箱清掏车。车辆使用各片区劳务外包方与丽江环卫综合 服务有限公司安技保障部签订协议后方可能使用;⑩完成其它交办的相关工作。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1 个月;因签订合同后的服务期内若连续三个月考核不 达标的,甲方将中止合同。按市、区、街道进行三级考核,考核不合格则合同终止。2.7 服务地点:丽江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8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注:如遇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划编制、管理规范、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标准出台,按照最新标准和要求执 行。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 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 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2 提供最近三年(2020-2022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3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 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 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3.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 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2 年 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 续 3 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 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3.4.2 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2 年 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 续 3 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 相关情况说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2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 询结果为准);
3.7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7.1 拟派保洁人员及机械设备要求:具有完善的工作规章制度和素质较高的管理队伍,其 中:
(1)保洁人员数量:保洁人员数量不得少于 121 人,果皮箱清掏驾驶员不得少于 1 人。
(2)保洁人员组成要求:①每 20 人组成一个班组,包含 1 名班组组长;②每 40 人(两个 班组)须另外配备 1 名片区管理员(管理员不含在保洁人员数量内);③保洁员年龄 18 周岁 至 55 周岁;须提供配备保洁人员身份证且配备的保洁人员(包括片区管理员、班组组长和 清扫保洁人员)须足额配齐,若与承诺不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
(3)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每 2 名保洁人员使用 1 辆三轮车,保洁三轮车不得少于 61 辆,须 足额配齐,若与承诺不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
3.7.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3.7.3 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 6 月 6 日至 2023 年 6 月 13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方式:投标人须将(1)营业执照副本; (2) 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 及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514521386@qq.com,邮件中须注明联系人 和联系电话,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郭工:18208847739)进行信息确认并办理报 名事宜。
4.3 售价:600.00 元,售后不退。
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时间:2023 年 6 月 26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丽歌丽呈酒店会议室(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花马街 N8-N11 栋)。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未参与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 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2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丽江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
联系人:尚工
联系电话:13388889142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同德昆明广场 B 区 4 栋 501
联系人:郭工
电 话:18208847739
电子邮件:514521386@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江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
联 系 人:尚工
电 话:1338888914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同德昆明广场 B 区 4 栋 501
联 系 人: 郭工
电 话: 18208847739
电子邮件: 51452138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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