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芜湖市芜湖县盐业有限公司拟对地面硬化备选单位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和有意愿的单位前来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芜湖县盐业公司地面硬化单位比选
(二)招选人:芜湖市芜湖县盐业有限公司
(三)其他:资金来源自筹
二、比选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芜屯路(盐业公司)。
(二)比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芜湖县公司地面硬化单位比选,以满足顺利通过验收,确保如期交付的要求。
(三)工作要求: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以上规范或标准不一致时,按最高严格者执行,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期要求:自维修通知单下发之日起计算,维修工期3日历天,其他维修工作具体完成时间以维修通知单要求为准。
(五)其他:
1、逾期处置办法:若中标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及验收通过时,应向采购单位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逾期一天人民币500元整,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招标人负责提供施工专项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中标单位负责协调相关主管部门,确保通过验收。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后期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其他:格式条款需响应比选文件内容。
四、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2000元
(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参选单位保证金汇款账号(通过转账方式的,需备注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
名称:芜湖市芜湖县盐业有限公司
账号:130702500920001648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芜湖县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1149709421A
地址:湾沚区芜屯路商贸园区(盐业公司)
(三)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比选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
(四)参选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参选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
(五)因参选人操作引起的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帐,其后果自负。
(六)温馨提醒:以下情形可能造成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系统验证匹配失败:
1、投标保证金付款金额不得少于2000元,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失败。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金额以收款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
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所投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投标段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所投标段保证金未到账。
备注:在项目招标过程中若发现参选单位有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招选人有权对该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将其单位弄虚作假的行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
五、参选报价说明
(一)本工程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参选人的报价高于采购单位最高限价的,视为不响应比选文件,按废标处理。
(二)中选单位须在接到中选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向招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账(电汇)、汇票、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3000元。验收合格通过后(按照报价清单、方案内容进行验收),返还履约保证金总额剩余的100%。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特殊说明
预中选候选人需接受招选人的原件核查(投标文件中涉及的主要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业绩合同等)和廉政约谈。未经原件核查、未签署廉政承诺书之前,不得签订合同。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之前,被约谈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拒绝约谈、拒绝签署《廉政承诺书》的,取消该企业中标资格。
(四)其他说明
1.1此次芜湖县盐业地面硬化单位比选,报价包括且不限于:材料设备采购、运输、装卸、二次搬运、保管、成品保护、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期跟踪、垃圾清理、恢复原样、所有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垂直运输费、施工安全、意外保险、风险、责任、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票9%)、防疫要求等所有费用。
1.2投标单位结合投标单位自身经营情况、当前建设市场行情及工程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施工方法、维修方案(如有更好方案)、施工工序工艺、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性能参数及来源渠道、施工机械装备、施工管理水平等,对投标报价费用进行分析、测算,进行维修工程综合报价,任何风险费用都应体现在综合报价内。
1.3投标单位应根据自己对现场情况的掌握和了解,自行决定建筑垃圾的外运和处理方式,拆除的垃圾要求运出小区外,运距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据此考虑报价(实际施工时,无论外运建筑垃圾的多少以及运距大小,均不再调整)。
2.中选后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不得因现场工程量的调整及工期等任何因素的影响提高报价。报价除上述第1条约定外,还包括且不限于为完成整个工程所涉及到的一切有关运输费、检测费、保管费、机械费、二次搬运费、成品保护费、施工水电费、环境保护费、冬雨季施工费、赶工费、停水停电措施费、施工噪音环保措施费、施工工地环卫费、防洪防风措施费、特殊工程技术培训、上市政道路行驶增加费、不可预见费、施工组织维修方案中须增加的所有技术措施费用以及其他为确保发包人要求的质量、工期、现场安全文明等一切费用。
3.所有参选人的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4.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实际踏勘,参选人自行踏勘,参选人应至工地现场实际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现场工程进度状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5.未经招选人许可,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招选人的一切经济损失。
6.参选人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一经做出报价,有效期内不可撤回。
7.乙方施工用水、电按实际使用计量,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能挂表计量,则按照结算价的0.7%收取。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内不单独列项。
六、参选文件的组成、签署(参选文件每一面都必须盖公章,未按要求盖公章的均为废标)
(一)资格审核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意:如授权委托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依据比选文件“三、参选人资格要求”中的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如有)
5、其他: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意:如授权委托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拟签订的主要合同条款
(一)招选人与中选单位应根据本比选文件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二)本合同价款为; 固定单价合同。
(三)承包方式:包括且不限于:材料设备采购、运输、装卸、二次搬运、保管、成品保护、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期跟踪、垃圾清理、恢复原样、所有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垂直运输费、施工安全、意外保险、风险、责任、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票9%)、防疫要求等所有费用。
(四)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完成工程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质保期为1年。(9%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工期:自维修通知单下发之日起计算,维修工期3日历天,其他维修工作具体完成时间以维修通知单要求为准。
(六)违约条款:投标单位中选后须负责协调处理维修业主的协调、沟通、安抚等一切事宜,并严格执行我公司制定的现场维修管理办法,不得给我公司造成任何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若中标人无法完成上述条款,我公司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中标人按结算款的5%支付我公司违约金。
八、参选文件递交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人需送往芜湖市芜湖县盐业有限公司,(商贸园区中石化旁)G329国道。
(二)发布公告媒介:
1.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www.ahsalt.com)
(三)开标时间招选人另行通知,在开标时间前参选人需保持电话畅通,参选人对参选文件解密时间为开标后半小时,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未在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进行解密的参选人视为放弃投标。
(四)招选人确定中选人之后,中选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将参选文件纸质版盖章原件提交三份给招选人。
九、中标单位确定方法
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审法。招选人将对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进行统一开标评选,在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由招选人评标小组根据参选人提供的参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综合得分最高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的以商务标得分高的为准。招选人无义务对参选人未中选原因做出解释。
其他:
十、联系方式及投标截止时间
(一)招选人:芜湖市芜湖县盐业有限公司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9时整(北京时间)
(三)招标联系人:张先生,电 话:0553-8815139。
 
芜湖市芜湖县盐业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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