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平竞争审查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工作》项目的询价公告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平竞争审查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工作》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平竞争审查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工作》项目
2、项目预算:6 万元,含承担单位为履行合同发生的人工、交通、工作餐、住宿等费用和依法缴纳的税费等。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项目内容:为昌江黎族自治县的政策制定机关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拟出台的政策措施(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提供公平竞争审查咨询服务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书(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三、投标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函;
4、声明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24时前;
五、评审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评审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供应商应自行进行项目报价前的调研工作,如因未充分调研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成项目,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报价原则为包干价格。
4、报价函必须加盖公章封入密封的信封。
5、请将报价于2024年7月19日24时前送至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询价采购人: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件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环城东一路23号
邮政编码:572700
联系人:张云 电话:15248982520;26696637
邮箱:cjgsbgs@163.com
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平竞争审查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工作》项目
2、项目预算:6 万元,含承担单位为履行合同发生的人工、交通、工作餐、住宿等费用和依法缴纳的税费等。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项目内容:为昌江黎族自治县的政策制定机关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拟出台的政策措施(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提供公平竞争审查咨询服务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书(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三、投标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函;
4、声明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24时前;
五、评审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评审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供应商应自行进行项目报价前的调研工作,如因未充分调研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成项目,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报价原则为包干价格。
4、报价函必须加盖公章封入密封的信封。
5、请将报价于2024年7月19日24时前送至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询价采购人: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件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环城东一路23号
邮政编码:572700
联系人:张云 电话:15248982520;26696637
邮箱:cjgsbgs@163.com
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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