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加速度传感器询价采购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6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h15zt-400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6
公告正文
主要内容
加速度传感器询价采购公告
(2024-JH15ZT-4005)
 
现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 询价内容
1.1项目名称:加速度传感器
1.2项目编号:2024-JH15ZT-4005
1.3采购内容:加速度传感器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交付进度

★交付
地点

★质保期

三轴加速度传感器



16

28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合同约定地点

1年

单轴加速度传感器



17

二、 候选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
参加谈判的候选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里,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2. 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①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④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分包或转包。
三、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0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线上获取(891101552@qq.com)。
(三)申领方式:本项目采取线上邮箱报名(891101552@qq.com)领取方式。候选供应商发送资料至报名邮箱,经审核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四)供应商须递交的资质材料:(请看清楚要求,需按照下列顺序及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1份):
1)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1)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在谈判前12个月内(不含谈判当月)任意3个月由候选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时需提供),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实行总部制管理的供应商,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子公司人员的社保、人事关系依然在母公司,人员社保由母公司缴纳,供应商在响应时应提供母公司缴纳社保证明、用工合同,以及能够证明公司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证明资料)。(附件2)
4) 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应当包含:①供应商诚信承诺、②保密承诺、③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④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⑤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⑦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⑧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附件3)
5)候选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附件4)
6)最近一年内(谈判时间截止前)任意3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欠缴证明不予认可(能体现未欠缴时间区间和月份数量的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5)
7)最近一年内(谈判时间截止前)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候选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实行总部制管理的供应商,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子公司人员的社保、人事关系依然在母公司,人员社保由母公司缴纳,供应商在响应时应提供母公司缴纳社保证明、用工合同,以及能够证明公司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5)
8)候选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不同候选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判定;) (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作要求);(附件6)
因复印件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候选供应商自行负责。候选供应商同时对递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因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承诺等影响采购活动的,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我室将报请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以上要求为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的报名条件,仅作为发放谈判文件依据。凡领取谈判文件的候选供应商,其具体响应资格将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当天候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及现场查询内容(详见谈判文件要求)判定。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24年11月26日9时30分。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586号同馨商务大厦2306室
(三)谈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586号同馨商务大厦2306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并签到。
五、注意事项:
1.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上发布。
2.申请人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3.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向采购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4.候选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前,向采购机构指定账户汇入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保证金(汇款信息详见谈判文件)。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柳小豪、徐杜敏
联系电话:18727475961
七、纪检监督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322570115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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