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保险合同准则及新金融工具准则咨询和系统实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utc-2024-xf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天一010-518135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保险合同准则及新金融工具准则咨询和系统实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保险合同准则及新金融工具准则咨询和系统实施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UTC-2024-XF002 三、招标主要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保险合同准则及新金融工具准则咨询和系统实施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院1号楼北矿金融科技大厦写字楼A座 项目需求:为保证招标人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建设项目顺利开展、上线,按照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结合招标人实际业务情况,投标人通过对招标人提供财务精算咨询服务及系统产品实施(建设新保险合同准则系统,保证系统上线后的稳定运行、运维)等服务并经系统验收,确保招标人能够出具满足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及满足监管要求的财务报表和附注披露。本项目中新保险合同准则指财政部于2020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新金融工具准则指财政部于2017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的审计报告正文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书);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必须从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如有分包,仅可分包一次,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方案,明确分包方以及总分包方的分工,分包方案确定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在实施过程中更换及修改,分包方资格应符合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8、投标人至少为1家中国境内的人寿保险公司提供过新保险合同准则(含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总包服务,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案例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体现项目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投标人应作为合同主体的总包方,作为分包方的分包合同不予认可),总包服务指负责过整体新保险合同准则及新金融工具准则咨询和系统实施项目,并对整体项目的成功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如有分包,分包方需同步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分包方至少为1家中国境内的人寿保险公司提供过新保险合同准则(含新金融工具准则)总包或分包服务,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案例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体现项目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分包服务指负责过新保险合同准则及新金融工具准则咨询或系统实施项目,并对整体咨询部分或系统实施部分的成功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9、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相关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超过上述报名时间的报名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报名方式: 请投标人将以下全部报名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中(wangty@cfcpn.com),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1813597、18810043102,联系人:王天一),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本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4)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只接受投标人公司对公账户汇款)的银行汇款凭证。 5)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可编辑的WORD版及扫描版)。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本项目可采用以下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由投标人被授权代表现场递交征询投标文件。 1)现场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月30日9:00开始接收现场递交,至9:30截止。现场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9:30(北京时间)。采用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将全部投标文件在现场递交时间之内,送达至现场递交地点,晚于现场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2)现场递交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95号尚信大厦12层会议室。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详见“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八、对本项目的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95号尚信大厦10层,<邮<<<<编:<100031 联 系 人:李宗奎、王天一、叶斌、李雪、韩繁超、谭永江,电< 话: 010-51813597、13691581703 电子邮件: lizongkui@cfcpn.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庄胜广场支行 户<<< 名: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账号(人民币):335059935101 九、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 < 2024年8月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