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利群商业集团SAP-ERP开发测试环境硬件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18/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04/23
公告正文
利群商业集团SAP-ERP开发测试环境硬件招标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方需具备的条件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要求
第四部分 主要合同内容
第五部分 开标及评标
一、招标邀请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根据业务需要,拟针对SAP开发测试环境硬件项目进行部分设备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1 、招标内容
(1)采购设备(具体要求见《招标技术文档》)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AP-ERP实施项目,开发测试环境使用部分设备,共计6台HANA认证服务器,具体设备清单及要求见《招标技术文档》。
(2)集成及实施要求
1. 包括但不限于上架、安装、加电,以及其他必要的软件安装及配置。
2. 实现最终目标所必须的配置及其他调试等。
3. 其他必要的相关实施。
(3)服务要求
1.要求所有设备至少5年原厂质保,7*24小时上门服务,质保期间相应的配件及人工维修等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2.除原厂维保外,中标公司需提供至少5年本地化运维服务,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服务、远程支持、电话支持等;服务内容除设备硬件外,同时提供OS层面相关的运维。
2 、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单位须在2018年4月23号17:00点前携带标书及保证金收据送达利群集团总裁办公室李工(地址: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6楼总裁办公室),逾期视为废标。
(2)开标时间:2018年4月24号上午九点
(3)开标地点:海尔路金鼎大厦33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3 、咨询电话
信息部:0532-58668923
总裁办:0532-58668895
二、投标方需具备的条件
1 、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在递交投标书的同时,需交纳 5万元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投标保证金责任:
(1)投标人在投标后撤回其投标文件或在收到招标人中标通知书后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招标人将依法没收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方须提供针对本项目要求的商务、技术偏离表,详细描述偏离情况,不得有遗漏、所述不实等,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资料费200元(此费用不退还)。
外地投标方可电汇至下列帐号:
收 款 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电话: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 0532-58668828
开户行帐号:农行市北一支行 38050101040025772
电汇支票应在开标前三日汇入以上帐户,货款到帐后,我集团财务方开具保证金收据。
投标方需持保证金收据参加开标会,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未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将于确认中标单位之后1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将于双方签署合作合同后无息退还。
2 、公司资质要求
投标公司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行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 公司成立三年及以上,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公司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外地企业需在青岛有分公司或办事处,青岛本地具有相应技术人员配置,能够达到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3)投标代理商针对所投品牌同类型产品,有相关中标案例。
(4)取得所投品牌厂家授权。
(5)由于此次招标内容与SAP-ERP实施项目密切相关,具备SUSE服务能力、HANA实施及维护能力的代理商优先考虑。
针对以上要求,投标公司在进行投标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后续投标事宜。其中,(1)、(2)项,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证书原件。针对第(3)项,需提供相关合同原件。其中合同原件,除投标资质审核外,需在开标现场提供。
三、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投标方投标文件份数:壹正肆副,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与电子版光盘一并装入牛皮信封内并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人代表章,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每包标书需独立密封。
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 公司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要能够充分、详细的反映投标公司的真实情况,具体要求见“1、公司介绍及相关证明”、“2、技术资格和能力证明”。
(2) 所投方案及设备介绍。包含但不限于所投产品品牌、型号、数量、主要参数、功能配置以及产品的详细技术资料、图片等。要求产品品牌、型号、数量及主要参数要详细、明确。所投方案及设备,要符合“3、产品标准和质量保证”,同时满足“ 《招标明细表》”要求。
(3) 参数偏移列表。所投设备及整体方案中,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需在参数偏移列表中单独注明,不允许存在未注明的负偏移项。
(4) 交货周期的详细计划说明。
(5)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过程说明、实施周期说明。
(6) 项目主要人员介绍。需列明的项目人员范围,至少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经理、项目组主要成员。所列明的项目人员,要求提供相关的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各种技术证书、项目经验介绍等,同时需提供项目人员1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该列表中人员,原则上,为中标后参与该项目的人员,若无其他特殊情况,不允许更换。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项目组人员的,需书面申请并得到供方的许可。
(7) 项目维保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维保周期、维保方式、响应时间、故障排除时间、服务联系方式等。
(8) 本项目范围内,维保期满后,后续维保方案及报价。
(9) 报价单。报价单要求设备品牌、型号及主要参数、功能项要明确、清晰。投标人对投标货物及服务报价,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严格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指标及参数。投标人需同时承诺,后期一年内续采将延用中标价格。
(10)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补充材料。
相关具体要求:
1 、公司介绍及相关证明
(1)公司简介(包括组织机构、注册资金);
(2)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1. 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人授权委托书 (复印件)
3.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所投产品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
5. 所投产品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6.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
7. 公司近5年所完成同类型重点项目介绍及证明文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所列名的重点项目,需在开标现场,提供合同原件。
2 、技术资格和能力证明
(1)投标人应据实说明所投设备制造商或配套生产厂其安装、维修及销售活动所具备的技术资质,且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合格等级,并提供相关的证明。
(2)投标人在交货地(青岛)具有维修保养的专业队伍和长期体系,具有所投品牌原厂认证工程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要对以上情况据实介绍,包括但不限于目前常驻青岛的人员数量、人员情况介绍,并提供相关的证明。
(3)若报价人提供的货物技术和服务不是报价人所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提供该货物、技术和服务的授权书原件,同时出具授权人具有合法授权资格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设备中所有预装和为本项目安装的软件为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软件且无质量瑕疵,且为该产品的当前要求版本。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于以上内容进行声明。
(5)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厂家认证或授权的代理商或者金牌合作伙伴,具有相关设备及系统的集成经验和成功案例。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相关的证明文件,以及相应的成功案例说明。针对所提供的案例,开标现场,需提供合同原件;未能提供合同原件的案例,视为虚假案例。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全部工程,不得转包给第三方或将其中一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3 、产品标准和质量保证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其制造商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准。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应对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并提供产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含国际国内认证)。
(2)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的设计、制造、产品性能,材料的选择和材料的检验及产品的测试等,都应按国内外公认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的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3)投标人在产品配置表中应详细列明部件配置表。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技术规格应符合每个品目的技术规格和要求,如果投标人不能响应投标技术规格和要求的某项,投标人应在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中说明偏离情况;如果投标人不提供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说明偏离情况,则将认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4)对于投标人提供的国外进口货物,要求是正规渠道进口完税货物。要求所有设备和软件是生产厂家专门提供给利群集团的全新原厂生产产品,保修用户为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除提供设备(含软件)保修期内现场保修和技术支持服务外,还应另外提供保修期满后3年备品、备件支持方案,以满足最终用户硬件故障、升级的要求。
(6)投标人必须按规定提供投标设备的尽可能详细资料和技术文件,其样本必须同投标设备一致,并且每台设备向买方提供完整的资料装箱发运。
(7)投标人所投设备及软件产品,必须以我公司名义原厂下单。
4 、主要合同条款
(1)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合同履行后自动转为预付款。
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后,付到货款,付至合同款的60%。
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相关的集成工作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的95%。
余5%为质保金,保修期满视保修情况退还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2)奖罚条例:工期以合同为准,每拖延一天,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支付违约赔偿金2000元。
5 、开标及评标
(1)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派代表参加。开标由双方检验文件密封情况,无误后开启投标文件。
(2)定标准则
(a)本次招标由招标人主持进行综合评议,招标方可能组织多轮技术询标及竞标报价,合理低价中标,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且招标人无义务对投标人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
(b)招标方将于开标后十五日通知中标单位。
(3)采用公开唱标形式。
对投标单位纪律要求书
为保证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集团”)招投标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投标单位必须遵循以下要求,方能参与项目的投标工作。
一、利群集团的招标工作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所有招标项目由集团招标小组成员进行集体决策,因此禁止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干扰集团的招标工作。
二、投标方在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合同履行的全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利群集团人员赠送钱、物、有价证券和免费提供劳务,不得为利群集团人员及其家属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为利群集团人员安排旅游、娱乐等活动。
三、投标方将投标文档提交公司后,在没有得到利群集团正式邀请的情况下将不允许到集团招标小组探访或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如需要交流或澄清时利群集团将另行通知。
四、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与招标小组各成员单独接触,所有会面均要在招标人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五、投标人在项目进展期间,禁止询问招标情况,不允许通过与集团负责项目的人员打电话或通过其它方式询问招标工作的进展情况。招标人将有专人向投标人通报进展情况。
六、项目进展期间投标单位不允许就所参与项目与集团的领导层进行交流或询问情况,更不得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面前对招标小组的工作妄加评论和传播不真实言论。
七、投标人不得串标,不得询问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书内容;投标人应保证不将招标人本次招标内容泄漏给其他公司;
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则中标无效,已经签订合同的,则中止执行),情节严重的,三年内禁止参加利群集团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1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