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波工程学院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标段:宁波工程学院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设计))中标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6/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交易登记号:E3302010000007053001 |
招标单位: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
代理单位: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宁波工程学院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设计) |
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用限额设计暂定为21942万元,具体以审核后的设计概算为准。 |
开标时间:2022年6月6日09时30分 |
定标时间:2022年6月6日14时00分 |
公示时间: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9日 |
预中标单位:宁波市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预中标单位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设计负责人姓名及资格证书名称和编号:俞世超/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113301656 |
预中标价:在《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确定本工程设计费的基准价上浮动-11.60%(其中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专业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 |
服务期限:设计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10天、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5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
质量: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
1、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
项目招标(代理)人电话:0574-87686672 |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项目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投诉事项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不予受理。投诉渠道如下: |
项目招投标监管机构:宁波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
电话:0574-87187749 |
传真:0574-87187296 |
邮箱:nbctc@163.com |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
投诉材料模板下载请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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