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社区办公楼电梯年检维保服务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金额
6950.00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950.00元
招标联系人林工
中标公司深圳市京都电梯有限公司6950.0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社区办公楼电梯年检维保服务
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光明社区办公楼电梯年检维保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征集到1家供应商:深圳市京都电梯有限公司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按《光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按照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深圳市京都电梯有限公司为本次项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服务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市京都电梯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6950元
一、服务内容和承诺:
1.实施维保后的电梯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2.现场作业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技术水平和维保能力;
3.提供本项目电梯保养、维修、检测所需的全部工具、装备,并承诺采用日立原厂的技术方案和工艺措施;
4.安排专业保养人员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保养。保养完成后,应立即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单》做好每台电梯的保养维修记录,并及时交甲方人员签字确认后,各留一份存档。
5.提供电梯运行状况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双方的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6. 所更换的电梯零部件保证是日立原厂件。更换下来的坏件、旧件,在甲方确认后销毁,不得再流通、使用;
7.如有其他未尽事宜,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二、服务单位承诺:
1.参与本项目服务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参与本项目服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自愿承担后果以及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光明社区工作站
地址: 光明街道光明社区华夏路40号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27402259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6月21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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