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保山机场2023年备用自观系统备件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保山机场 2023 年备用自观系统备件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2023-10-060)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保山机场 2023 年备用自观系统备件采购项目
2、采购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山机场
3、拟釆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2 万元
4、采购内容: 为确保保山机场备用自观系统稳定运行,采购一套 ZQZ-TF 型风向风速传
感器和一只 HMP155 型温湿度传感器。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 90 天。
6、项目地点: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保山云瑞机场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保山机场所使用的 SAW-1B 型自动气象站为航天新气象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产品,须使
用航天新气象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相关型号传感器产品才可适配 SAW-lB 型自动气象站及
其应用软件,其他公司无法供应相关型号传感器产品,因此该货物采购须由航天新气象科技有
限公司承担。
三、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航天新气象科技有限公司
2、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未名路 28 号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
专业人员信息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秦文斌 | 通信导航助 理工程师 |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山机 | |
宋如磊 | 通信导航工 | 场航务部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山机 | |
何伟 | 程师 气象助理工 程师 | 场航务部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山机 | |
项目信息 | 场航务部 项目名称:保山机场2023年备用自观系统备件采购项目 | ||
供应商名称:航天新气象科技有限公司 | |||
专业人员论证 意见 | 保山机场所使用的SAW-1B型自动气象站为航天新气象科 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产品,须使用航天新气象科技有限公司研 发生产的相关型号传感器产品才可适配SAW-1B型自动气象站 及其应用软件,其他公司无法供应相关型号传感器产品,因此 该货物采购须由航天新气象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 ||
专业人员签字 | 亲如磊 案文誠 m 日期:2023年7月28日 |
五、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自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5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山机场党群工作部。
监督电话;0875-2232204
o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
2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山机场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保山云瑞机场
联系人:李安华
电 话:13987591568
采购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
么(签名)
1人 丘章)
E",2023年_ 7日
j
附件:单一来源论证相关材料
3
附件:单一来源论证相关材料
说明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山机场:
贵机场所使用的SAW-1B型自动气象站为航天新气象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
产品,须使用我公司研发生产的相关型号传感器产品才可适配SAW-IB型自动气
象站及其应用软件,其他公司无法供应相关型号传感器产品,可适配的机械风传
感器型号为ZQZ-TF,特此说明。
航矢菘(象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7月98
编号 32021166620220727006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
扫描二维码登录“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91320211MA1URXHU7C (3/3)
系统”了解更多登记、
备案、许可、监管信息。
(副本)
名 称 航天新气象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6666.67万元整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7年1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 高允 住 所 无锡市滨湖区未名路28号
经营范围 雷达及配套设备、计算机软件、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 技术服
务、 销售;信息系统集成;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气象及海
洋专用仪器,二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开
发、 制造、销售、维修、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一般项目:气象观测服务;气象信息服务;雷达及配套设备制
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登记机关
技术推广;从事科技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
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 (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2 年07 月27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www.gsxt.gov.cn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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