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崇寿镇综合行政执法中心迁移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
125.3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30286202408000671
预算金额125.38万元
招标联系人阮女士1362674295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涛0574-5897633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崇寿镇综合行政执法中心迁移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286202408000671

项目名称:崇寿镇综合行政执法中心迁移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53831.88

最高限价(元):1253831.88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53831.88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1.建设地点:前湾新区崇寿镇。2.采购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3.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4.安全要求:合格。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慈溪市崇寿镇崇兴街51号崇寿镇人民政府后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 ;
(5)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

地    址:崇寿镇崇兴街5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阮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26742950

质疑联系人:田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626742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大发路14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8976332

质疑联系人:岑云

质疑联系方式:0574-5897633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前湾新区崇寿镇崇兴街51号

    传    真:

    联 系 人:霍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329630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发布稿-慈溪市崇寿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崇寿中队改造工程.doc

    758.9K

  • 清单、图纸.zip

    2.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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