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集团公司阎良工务段建模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YLGWD-2023-003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阎良工务段建模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阎良工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零小。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套建模无人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阎良工务段建模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阎良工务段,我段建模无人机采购项目获得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批准(西铁计改函【2023】230号),公开招标决议已由段党政联席会通过,现就西安局集团公司阎良工务段建模无人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为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具备良好的社会征信情况和稳定的财务状况。
3.投标人须能提供投标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书。
4.投标人为非设备生产厂家的,需持有原厂家配件销售授权书或代理授权书。
5.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为原厂家配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1日 20:00至2023年9月6日 09: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 09:30,地点为西安市阎良区胜利路185号(阎良工务段)。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阎良工务段
地 址: 西安市阎良区胜利路185号(阎良工务段)
邮 编: /
联 系 人:张晓鹏
电 话: 1869183205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其他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