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核心区)一期装备制造及运维基地导管架转运平台工程]候选人公示
金额
722.0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22.02万元
招标公司浙江省海洋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22.02万元
中标联系人金成荣
公告正文
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核心区)一期装备制造及运维基地导管架转运平台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编号:ZJTY-2024-11-14-010
公示期为:3日
标段(包):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核心区)一期装备制造及运维基地导管架转运平台工程
1、候选人公示情况
备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否决依据:
备注:投标文件前后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招标人:浙江省海洋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注: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登入"浙江能源投标管家”中提出。
2.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需证明与本标段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在公示期内提出。若提出人是法人的,提交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一)异议发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的;
(三)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四)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
(五)异议事项不明确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实确认的;
(六)涉及招标或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相关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
(七)异议书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
(八)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没有新事实证据,就同一问题重复提出异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标段编号:ZJTY-2024-11-14-010
公示期为:3日
标段(包):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核心区)一期装备制造及运维基地导管架转运平台工程
1、候选人公示情况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 | 得分 |
一 | 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220206.0元 | 100.0 |
备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名称和编号 |
1 | 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金成荣 |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浙1332021202202841)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资格能力条件明细 |
1 | 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符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资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233015824) |
4、否决依据:
序号 | 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1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1.工期不符合要求,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响应的工期均为:125日历天 |
2 | 浙江伊麦克斯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1.工期不符合要求,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响应的工期均为:127日历天 |
3 | 山东启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业绩不符合要求,一共提供了2个业绩,均未提供工程完工验收报告,且第2个业绩合同金额不符合要求 |
备注:投标文件前后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招标人:浙江省海洋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注: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登入"浙江能源投标管家”中提出。
2.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需证明与本标段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在公示期内提出。若提出人是法人的,提交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一)异议发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的;
(三)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四)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
(五)异议事项不明确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实确认的;
(六)涉及招标或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相关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
(七)异议书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
(八)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没有新事实证据,就同一问题重复提出异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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