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商洛市妇幼保健院“三病”检测试剂、乙肝免疫球蛋白及隔离防护物资项目磋商公告
金额
24.74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ct-cs-h-24(013)
预算金额24.74万元
招标联系人-0914-2093201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穆丹1822052234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三病”检测试剂、乙肝免疫球蛋白及隔离防护物资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三病”检测试剂、乙肝免疫球蛋白及隔离防护物资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民生路同城置业9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9-04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T-CS-H-24(013)

项目名称:“三病”检测试剂、乙肝免疫球蛋白及隔离防护物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7400.00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1(“三病”检测试剂、乙肝免疫球蛋白及隔离防护物资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146200.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三病”检测试剂、乙肝免疫球蛋白及隔离防护物资项目_标包1

“三病”检测试剂

1462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2(“三病”检测试剂、乙肝免疫球蛋白及隔离防护物资项目_标包2):

标包2预算金额:53200.00元

标包2最高限价: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2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三病”检测试剂、乙肝免疫球蛋白及隔离防护物资项目_标包2

乙肝免疫球蛋白

53200.00

标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3(“三病”检测试剂、乙肝免疫球蛋白及隔离防护物资项目_标包3):

标包3预算金额:48000.00元

标包3最高限价: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3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三病”检测试剂、乙肝免疫球蛋白及隔离防护物资项目_标包3

隔离防护物资项目

48000.00

标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病”检测试剂、乙肝免疫球蛋白及隔离防护物资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1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查询时间为发售文件之日至开标当日)。

(7)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为生产厂参与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参与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规定免注册产品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供应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如提供总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响应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病”检测试剂、乙肝免疫球蛋白及隔离防护物资项目标包2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同标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查询时间为发售文件之日至开标当日)。

(7)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为生产厂参与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参与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规定免注册产品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供应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如提供总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响应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病”检测试剂、乙肝免疫球蛋白及隔离防护物资项目标包3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同标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查询时间为发售文件之日至开标当日)。

(7)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为生产厂参与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参与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规定免注册产品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供应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如提供总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响应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2日至 2024年08月28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民生路同城置业9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标包2:500.00元

标包3: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9-04 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民生路同城置业9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3.供应商为生产厂参与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参与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规定免注册产品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套加盖供应商鲜章至商洛市商州区民生路同城置业写字楼9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洛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西段 60 号

联系方式:0914-2093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

联系方式:182205223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丹

联系方式:18220522344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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