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xcg-f2021081000652
预算金额10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CS-F20210810006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新开铺城市更新片区城市体检及概念策划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F20210810006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新开铺城市更新片区城市体检及概念策划项目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一)城市体检(初步体检)1、数据收集与调查通过相关部门、现场踏勘等形式获取详细的数据资料,为城市体检提供详实的数据基础。2、片区体检从地块情况、建筑、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文化、景观环境、公共安全等方面,构建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并按照地块更新、设施增补、品质提升等不同的更新导向,分类开展体检评估,精准诊断片区城市问题,判断是否需要地块更新、设施增补、品质提升,并明确从哪些方面增补设施和提升品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片区土地现状与主体分析通过现状调研和土地权属情况的整理,梳理现状用地的构成、建设强度和用地主体(包括潜在主体),梳理出可利用土地、闲置用地等用地情况,提出当前用地开发面临的主要问题。(2)片区存量用地分析通过现状调研,梳理出现状用地的权属构成情况(集体用地、国有出让、划拨、协议等),梳理出规划用地、已批用地、供应用地、建设用地的情况,提出当前存量用地的基本情况和对未来开发建设可能要应对的情况。(3)相关规划及限制性因素分析梳理片区内的控规(用地结构和容量)、容积率管理规定、历史名城保护、净空等内容,梳理片区更新存在的主要限制性因素。(4)更新区域与类型判断通过对已建设用地的建设情况分析,包括建设强度、高度、建筑质量、建筑风貌、建筑类型、建筑功能等情况,结合该片区的规划基础设施情况、重大公共服务设施情况、长沙市容积率管理技术规定、现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分析已建设区域的更新可能性及其类型,包括全面改造、综合改造、有机更新等类型。(5)城市项目建议结合初步分析,提出片区保留、改造、拆除的区域;更新项目清单和项目建设的时序建议。(6)拆建比根据划定的留、改、拆范围,统计各自用地和建筑面积,依据现行控规对拆除范围内的新建建筑量进行统计分析,并区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用地,为片区经济测算提供数据基础。(二)概念策划1、片区定位落实上位规划中的空间结构与对本片区的定位,确定本片区的发展战略、功能定位、形象定位等内容。2、片区主导功能根据片区定位并结合片区现有功能确定并强化片区主导功能,对非片区主导功能进行适当疏解。3、片区产业基于单元现有特色产业和功能,综合上位规划研究及案例分析,明确片区主导产业及相关配套产业。4、规划用地意向在控规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现状基础以及发展定位,调整并优化其用地。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建设用地,根据本区发展定位及开发需求,合理配置各类用地规模、比例,并提出开发强度建议。5、空间意向结合用地布局意向对片区空间风貌形象提出建议,优化片区整体风貌品质,提升片区形象颜值。6、辅助经济测算统计现状需更新建筑基础数据,结合相关项目策划建议,反馈至更新实施主体进行更新收益测算。7、更新时序建议结合策划相关新建或增补项目,提出初步实施时序建议。考虑不同开发时序阶段相应设施配套的需要,保障片区科学有序建设实施。11080000
 合计金额小写: 108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捌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

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新开铺城市更新片区城市体检及概念策划项目

人工费

该项费用为本项目全部参与人员的人工费用

900000

1

900000.00

/

/

2

差旅费

该项费用为本项目需外出考察的差旅费、工作调研等所需的、燃油费、车辆损耗费等费用

40000

1

40000.00

/

/

3

打印费

该项费用为本项目各个阶段成果文本、图纸、宣传物料费等

40000

1

40000.00

/

/

4

其他

税费及其他

100000

1

100000.00

/

/

合计

1080000.00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9-01 —— 2021-12-3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采购人指定地点当面提交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30%,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3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完成初步成果,并向甲方进行汇报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40%,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完成最终成果的制作、汇报和提交,经甲方审议认定后,凭乙方开具合规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30%费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左家塘支行(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4300150406105250087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5.2.1、服务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城市体检(初步体检)

(1.1)、数据收集与调查

通过相关部门、现场踏勘等形式获取详细的数据资料,为城市体检提供详实的数据基础。

(1.2)、片区体检

从地块情况、建筑、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文化、景观环境、公共安全等方面,构建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并按照地块更新、设施增补、品质提升等不同的更新导向,分类开展体检评估,精准诊断片区城市问题,判断是否需要地块更新、设施增补、品质提升,并明确从哪些方面增补设施和提升品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片区土地现状与主体分析

通过现状调研和土地权属情况的整理,梳理现状用地的构成、建设强度和用地主体(包括潜在主体),梳理出可利用土地、闲置用地等用地情况,提出当前用地开发面临的主要问题。

②片区存量用地分析

通过现状调研,梳理出现状用地的权属构成情况(集体用地、国有出让、划拨、协议等),梳理出规划用地、已批用地、供应用地、建设用地的情况,提出当前存量用地的基本情况和对未来开发建设可能要应对的情况。

③相关规划及限制性因素分析

梳理片区内的控规(用地结构和容量)、容积率管理规定、历史名城保护、净空等内容,梳理片区更新存在的主要限制性因素。

④更新区域与类型判断

通过对已建设用地的建设情况分析,包括建设强度、高度、建筑质量、建筑风貌、建筑类型、建筑功能等情况,结合该片区的规划基础设施情况、重大公共服务设施情况、长沙市容积率管理技术规定、现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分析已建设区域的更新可能性及其类型,包括全面改造、综合改造、有机更新等类型。

⑤城市项目建议

结合初步分析,提出片区保留、改造、拆除的区域;更新项目清单和项目建设的时序建议。

⑥拆建比

根据划定的留、改、拆范围,统计各自用地和建筑面积,依据现行控规对拆除范围内的新建建筑量进行统计分析,并区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用地,为片区经济测算提供数据基础。

(2)概念策划

(2.1)、片区定位

落实上位规划中的空间结构与对本片区的定位,确定本片区的发展战略、功能定位、形象定位等内容。

(2.2)、片区主导功能

根据片区定位并结合片区现有功能确定并强化片区主导功能,对非片区主导功能进行适当疏解。

(2.3)、片区产业

基于单元现有特色产业和功能,综合上位规划研究及案例分析,明确片区主导产业及相关配套产业。

(2.4)、规划用地意向

在控规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现状基础以及发展定位,调整并优化其用地。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建设用地,根据本区发展定位及开发需求,合理配置各类用地规模、比例,并提出开发强度建议。

(2.5)、空间意向

结合用地布局意向对片区空间风貌形象提出建议,优化片区整体风貌品质,提升片区形象颜值。

(2.6)、辅助经济测算

统计现状需更新建筑基础数据,结合相关项目策划建议,反馈至更新实施主体进行更新收益测算。

(2.7)、更新时序建议

结合策划相关新建或增补项目,提出初步实施时序建议。考虑不同开发时序阶段相应设施配套的需要,保障片区科学有序建设实施。

5.2.2、工期要求:

(1)、整个服务期:9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服务期间,项目团队确保及时解决服务需求,项目成果应通过相关评审。

5.2.3、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147]号)

(4)《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5)《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建城[2020]50号)

(6)《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7)《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4年修订)》

(8)《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9)《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在编)

(10)《长沙2049战略规划》

(11)《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编)

(12)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21〕14号)

(1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更新片区土地要素保障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27号)

(14)《“精美长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 年)》

(15)其他相关规划及标准

5.2.4、成果要求

(1)城市体检

项目成果包括一套片区更新体检指标体系、一本片区更新体检报告和一个更新项目库。

(2)概念策划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设计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成果。成果内容需清晰完整,文本需准确、完整地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设计图纸需内容全面。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成果一览表

图纸成果

分析与规划图(DWG、JPG格式)

区位分析

土地利用现状图

现状道路分析图

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图

规划结构图

土地利用规划图

综合交通规划图

绿地系统规划图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产业策划

经济测算基础数据

重要节点效果图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

2.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验收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2.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的验收情况,限定返工期限,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责任:

①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划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及文件,提交时间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含15天),规划设计单位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规定15天以上时,设计单位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② 甲方有义务协助规划设计单位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规划设计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③ 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时以致造成设计单位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之外,甲方应按规划设计单位所耗工作量向设计单位增付设计费(详见《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改进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服[2013]128号)》)。

④ 甲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单位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设计单位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单位支付赶工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生产时间不受本合同第四条约束。

2、乙方责任

① 乙方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 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发包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③ 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料和文件。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且免收相应部分的设计费用。乙方所提交成果累计出现【3】次遗漏、错误或乙方修改、补充后仍出现遗漏或错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向甲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按总设计费用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对甲方所受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 乙方应根据评审意见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甲方对此无须另行支付费用。本条保密义务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仍持续有效直至保密信息经合法形式有效公开为止。若因乙方未遵守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部赔偿。

⑤ 乙方对因履行合同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且尚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材料与文件。

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均应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履行保密义务,根据本条规定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终止而免除。不论乙方工作人员是否已从乙方处离职,乙方均对其违反保密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①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时,发包方应根据设计单位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②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应收设计费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乙方延误【7】天仍未提交相应成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直接解除合同,甲方要求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及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并向甲方支付自逾期之日起至履行合同义务之日止按合同总金额的日万分之【5】计算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总设计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

③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

④ 乙方提供的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提供的服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如有未结算服务部分费用甲方有权不予结算,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消除影响,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及其它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甲方负责组织规划方案评审、报批,并承担有关费用,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汇报资料。

2、规划方案评审、报批的时间所延误设计时间以及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甲乙双方履行该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定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天心区雀园路天心文化广告产业园1栋101 地址: 曙光中路165号
法定代理人: 何竞 法定代理人: 李彦波
委托代理人: 周全 委托代理人: 王喆麟
电话: 0731-88601188 电话: 0731-84156522
传真: 0731-88601188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26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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