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关于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原畜牧局住宅东侧底层1号的房屋一套(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472-71654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拍卖公告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82010时至202282110止(延时的除外)在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原畜牧局住宅东侧底层1号的房屋一套(产权证号:包房权证九字第6#27133号)(拍品以实物为准);起拍价398629.26元;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285起至202281916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联系,于2022年819上午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82416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九原支行;账号:(0562810104002249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内瑞驰估字[2021]第015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

咨询电话:0472-7160186

工作电话:0472-7165422

监督电话:0472-7155369

联系地址: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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