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江西公司2024年度聚合氯化铝(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江西公司2024年度聚合氯化铝(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40102020171820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货物聚合氯化铝(PAC)用于中节能江西公司所属各水厂及荆门公司,数量1862吨,本项目投标单价限价为1800.00元/吨,投标报价限价为335.16万元。
七、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本次招标的货物聚合氯化铝(PAC)用于中节能江西公司所属各水厂及荆门公司,数量1862吨,本项目投标单价限价为1800.00元/吨,投标报价限价为335.16万元。
八、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黄色或黄褐色颗粒或粉末;氧化铝(Al2O3)的质量分数(%)≥28%;按照国家标准《水处理剂 聚氯化铝》(GB/T 22627-2022) 相关条款所述执行。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九、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根据各工业污水处理厂及荆门公司的书面通知,分批分次向江西公司所属各水厂及荆门公司发货、交接及验收,供货时间是自水厂下发订单之日起5日内将处理剂送达中节能江西公司所属各水厂及荆门公司。合同供应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止。
十、招标货物交付地点:中节能江西公司所属各水厂及荆门公司,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1.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1.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11.1.2 履约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人员、货物、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提供招标货物能力的生产商(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保证水处理药剂有效性时间的最低要求:承诺水处理药剂交付时,水处理药剂可使用的有效时间必须不少于6个月。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投标人如为生产商(制造商),须具有自主生产(制造)的能力,投标的货物为投标人自主生产(制造)的产品。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投标人如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经销(代理)产品的聚合氯化铝生产商(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生产商(制造商)和其他经销商(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投标,一个生产商(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提供所投货物生产商(制造商)近一年(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报告,检测(检验)报告数据应符合《水处理剂 聚氯化铝》(GB/T 22627-2022) 标准的要求,须与投标人所提供详细参数一致。须提供所投货物生产商(制造商)近一年(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报告加盖公章及所投货物详细参数加盖公章。 11.1.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同时提供:①财务要求承诺书加盖公章;②最近3年(2021、2022、2023)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最近3年(2021、2022、2023)年末最后一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1.1.4 投标人无企业信用不良的情况,需承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环保安全质量问题等。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或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 11.1.5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1项在中国境内聚合氯化铝(PAC)160万元(含)以上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及规模页、签字盖章页)。 11.1.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 1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文件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描述均不适用)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到2024年06月24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文件递交菜单(http://www.ebidding.cecep.cn/TPBidder)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十六、开标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9日 09时30分
(2)开标地点:通过中国节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
(3)开标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投标人须持数字证书(CA)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远程解锁及开标确认操作。
十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5000.0元
(2)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详见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十八、平台操作说明:
(1) 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须知》(http://www.ebidding.cecep.cn/)。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锁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3)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928-0095
十九、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对外公开发布。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东大道7199号中节能国际中心1号楼44层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25-26层 |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人:赵女士、李女士 |
电话:0791-88156529 |
电话:0791-88862768 |
邮箱:cecepjx@163.com |
邮箱:liping52@sinochem.com |